澧县官垸镇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官垸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原水利站)空岗补员工作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和官垸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原水利站)空岗补员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将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原水利站)空岗补员工作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建议意见,请向官垸镇人民政府反馈。
联系方式:0736-3648011
附件:官垸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原水利站)空岗补员工作方案
澧县官垸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0日
附件:
澧县官垸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原水利站)2026年空岗补员工作方案
澧县官垸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共设置编制24个(其中原水利站设置编制17个),截至2026年6月,因人员到龄退休出现岗位空缺。为了充实我镇水利技术人员队伍,拟空岗补员4人。为做好空岗补员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官垸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原水利站)空岗补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原水利站办公地点),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空岗补员工作由镇纪委全程监督。
二、空岗补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空岗补员人数
本次空岗补员4人。
四、空岗补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属官垸镇原水利管理站待岗分流人员;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履行本职工作的各项技能,熟悉本行业政策、法律、法规;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个人征信情况良好(人民银行网点或各商业银行支行打印报告);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6.2026年12月31日之后退休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空岗补员程序和办法
(一)制定方案。由空岗补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空岗补员方案报县人社局备案。
(二)发布信息。报名前将补员信息向原镇水利站所有待岗分流人员短信或微信进行发布,双方确认信息留存备案,工作方案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和本人近期二寸证件照3张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起至2026年10月19日
报名地点: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原水利站办公地点)。
(四)资格审查。由空岗补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补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五)考试。考试只组织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以笔试成绩为准。考试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进行。
1.考试方式:实行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水利专业知识。
2.考试时间:2026年10月28日上午9:00,考试时长90分钟。
3.考试地点:官垸中学多媒体教室。
(六)体检。按照空岗补员计划1:1的比例,在参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具体名单及体检通知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体检在县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应出具体检结论。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空岗补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根据体检结果按空岗补员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对补员对象遵纪守法情况应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八)递补。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次考试成绩仅作为本次空岗补员的依据。
(九)公示。补员方案、报名入围、考试、体检、录用均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十)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单位将空岗补员的情况(包括考试的流程、结果、公示、拟聘名单等)报县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本次补员聘用人员应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正常到岗上班。否则,不予聘用。
联系电话:13575204978(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17773604083(镇纪委)
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澧县官垸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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