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县城区投放共享电单车企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06 15:04 来源: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2021年第6次)的精神,于2021年12月3日,我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家对10家参选共享电动自行车的企业进行比选,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常德市七个七物流有限公司(七七出行)和湖南豆豆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颁马出行)获得进入澧县城区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资格。公示期: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2日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12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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