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号)
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四号)
经2013年2月25日澧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赵长津同志为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邹永新同志为澧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桃花滩法庭)庭长;
赖怒江同志为澧县人民法院大堰当法庭庭长;
刘庆华同志为澧县人民法院甘溪法庭庭长;
雷中桂同志为澧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第二巡回法庭)庭长;
陈子跃同志为澧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第一巡回法庭)庭长;
方芳同志为澧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邓杰同志为澧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周清平同志为澧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澧阳法庭)庭长;
罗先秒同志为澧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申文连同志为澧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成水友同志为澧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谭君华同志为澧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
陈晖同志为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三庭(桃花滩法庭)副庭长;
刘莉同志为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四庭(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
程林同志为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红湖法庭副庭长;
刘涛同志为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甘溪法庭副庭长;
高峰同志为澧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冬武同志为澧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宋炎初同志为澧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李志平同志为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世支同志为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文波同志为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印捷同志为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颜海娟同志为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罗红同志为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自元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龚德源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立武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声培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余波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闵海东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郭经南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周清平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杨进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李远量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桃花滩法庭庭长职务;
罗先秒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澧阳法庭庭长职务;
申文连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大堰当法庭庭长职务;
陈子跃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甘溪法庭庭长职务;
邹永新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职务;
邓杰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职务;
方芳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成水友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覃敏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桃花滩法庭副庭长职务;
高峰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冬武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宋炎初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红湖法庭副庭长职务;
刘庆华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甘溪法庭副庭长职务;
谭君华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爱民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雷中桂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曾凡平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唐纯银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丕兰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谭登满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伍平同志的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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