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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召开第十七届七十八次常务会议

2021-07-06 09:36 来源: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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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日,县长王兆铭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十七届七十八次常务会议。会议成立县矿产资源绿色发展管理委员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切实保护耕地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专项行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物业小区管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工作进行了研究。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成立县矿产资源绿色发展管理委员会工作

会议指出,为推动我县矿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矿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解决我县在矿业管理中部门间数据不统一、工作不协调的问题,形成矿业管控合力,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9〕71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20〕57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函〔2021〕16号)等文件精神,原则同意成立县矿产资源绿色发展管理委员会,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主任,分管自然资源、工业和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工作的副县长任副主任,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自然资源局,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生环分局局长、应急管理局局长、工信局局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以县政府办名义行文明确。

会议要求,县矿产资源绿色发展管理委员会制定澧县矿产资源绿色发展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作为委员会工作的遵循。

上述意见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二、关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工作

会议强调,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守护好绿水青山、加快推进矿业绿色转型发展、保障矿山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是全面摸清我县矿山企业现状、集中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消除各种涉矿乱象的现实需要,相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全力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成立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王兆铭同志任组长,翦鹰、陈世杰、刘黎、丁保国、杨波同志任副组长,县政府办、纪委监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环分局、应急局、人社局、税务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澧西街道、城头山镇、澧南镇、梦溪镇、大堰垱镇、盐井镇、火连坡镇、金罗镇、王家厂镇、甘溪滩镇、码头铺镇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由李忠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雷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会议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提请研究的《澧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送审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名义行文印发。

三、关于切实保护耕地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专项行动

会议指出,开展切实保护耕地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专项行动,既是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现实需要,务必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切实抓紧抓好。

会议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提请研究的《澧县切实保护耕地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以县政府办名义行文印发。

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要依法依规按程序,以政府采购方式公开选聘好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相关工作,聘请第三方的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据实保障。

上述意见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四、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

会议指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全面抓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各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行动任务。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保护耕地红线。

会议同意成立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由王兆铭同志任组长,罗先春、丁保国同志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财政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广体局和各镇街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李泳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县农业农村局提请研究的《澧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送审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名义行文印发。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各镇街要严格依法行政,严禁乱作为;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工作指导督查;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立即开展全面督查并通报。

会议同意县财政安排“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回头看”工作经费15万元。

五、关于物业小区管理工作

会议指出,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方面,是加强社会基础治理、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建设完美社区的重要途径,为提高我县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原则同意县城市办提请研究的《澧县物业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以县政府办名义行文印发)、《澧县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送审稿)》(以县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名义行文印发)、《澧县城区城市管理“五佳五差”社区评比工作方案(送审稿)》(以县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名义行文印发)、《澧县物业小区突出问题“百日整治”活动方案(送审稿)》(以县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名义行文印发),县城市办要根据会议意见对上述文件进一步修改完善。

会议要求,各街道要强化物业属地管理责任,根据出台的《澧县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澧县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切实解决好小区停车难、车辆无序停放、顶楼平台“圈地占用”、地面违规搭建、环境卫生差、消防通道不畅等问题,不断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上述意见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六、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会议指出,根据党中央、省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要求,由县人民政府集中行使本辖区行政复议职责,司法行政部门是本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具体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

会议同意县司法局提请研究的《澧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名义行文印发。

会议同意县司法局对外使用“澧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名称和印章。

会议要求,县司法局要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并加强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权威和公信力,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会议同意每年解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经费20万元,并将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另一次性安排设备添置经费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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