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县长王兆铭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十七届七十七次常务会议。听取了迎接省级园林县城复查、婚俗改革试点、老年人权益保障等工作情况汇报。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迎接省级园林县城复查工作
会议指出,做好省级园林县城复查工作,对于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品牌、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复审顺利通过。
会议同意成立省级园林县城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由丁保国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园林中心,由王建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会议同意县城管执法局提请研究的《澧县迎接省级园林县城复查工作方案(送审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省级园林县城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名义行文印发。
会议同意召开省级园林县城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复查迎检相关工作。
会议同意县园林中心对兰江桥头原人大临时停车场进行绿化改建,保留停车场功能,造价控制在10万元以内;同意县财政安排迎检工作经费15万元。
二、关于关于婚俗改革试点工作
会议指出,我县是民政部确认的全国15个婚俗改革实验区之一,要以改革为契机,围绕试点主题,结合三孩政策、乡村振兴、乡风文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健全婚俗改革激励措施,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确保改革取得成功。
会议同意建立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副书记任召集人,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总工会、县民政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团县委、县妇联等为成员单位。
会议同意县民政局提请研究的《澧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行文印发。
会议明确,县财政安排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
三、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会议指出,当前我县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挑战,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进一步推动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营造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根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意见,在县老龄委的领导下,通力协作,履职尽责,有序推进审议意见落实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会议同意由县财政统筹解决今年四类特殊对象老年人(60岁以上低保、五保、特殊优抚、计生特扶对象)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费用124.6万元。
会议原则同意将65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免费问题纳入全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整体推进,过渡期间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财政局、审计局、老龄办等部门参与,组建专门工作组开展联合调研测算,尽快出台临时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