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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三十七次常务会议

2024-04-19 16:37 来源:澧县人民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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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县长朱正权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澧县发扬“四敢”精神推进“八大行动”加快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澧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送审稿)》《落实<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送审稿)》,城市精细化管理、文物工作情况汇报等工作。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关于《澧县发扬“四敢”精神推进“八大行动”加快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

1.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八大行动”。“八大行动”是今年湖南各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县两会精神,以敢做善为、大抓落实的工作状态,统筹《2024年澧县人民政府工作责任清单》、“创新突破产业突围”2024年攻坚任务、“八大行动”具体任务,系统谋划,同步调度,一体推进,力争2024年政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进入省市先进行列。一要提振精气神。每项工作都要树立争先创优的信心决心,从推进伊始就提高工作标准,全力比、学、赶、超,争创省市先进。二要理顺调督考。县政府办要与县委考核办加强衔接,在县委有关任务分工的基础上,对政府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政府工作“一张图”,确保每项具体工作由一名县领导挂帅调度协调、一家单位牵头推进考核。三要突破重难急。对上级重点督导考核、本级存在明显短板等重点、难点、急点工作,要抓住关键,聚力突破。县政府办根据工作轻重缓急探索建立分类推进机制。

2.成立县推进“八大行动”指挥部。县长任指挥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第一副指挥长,其他副县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八大行动”工作专班。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县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行动工作专班分别设立专班办公室,产业培塑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创新提升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激发需求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改革攻坚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县国动办),主体强身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区域共进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安全守底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民生可感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政府督查室(县实事办)。分管专班办公室副县长任专班召集人。“八大行动”实施完毕后,指挥部及办公室、各行动专班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3.原则同意县政府办提请研究的《澧县发扬“四敢”精神推进“八大行动”加快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

二、关于《澧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送审稿)》

1.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提请研究的《澧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送审稿)》,县政府办、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按程序根据会议意见对文件进一步审核把关、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2.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征拆政策的宣传指导和工作培训,尽快制订工作指引,提高征拆工作的实施效率和质量。各镇街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准确把握集体土地征拆精神和标准,加强协调配合,依法依规做好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

3.县自然资源局要尽快制定完善《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征地拆迁采取货币安置后禁止申请集体土地建房或购买集体土地宅基地和房屋操作办法》,以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农经站名义联合印发实施。《操作办法》相关核心条款纳入县政府集体土地征拆文件。

三、关于《落实<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送审稿)》

1.原则同意县农业农村局提请研究的《落实<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送审稿)》,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 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

2.张元安同志牵头,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方案》组织实施工作,督导各责任单位全面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整改任务。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按相关程序规定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1.全面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确保县城区市容市貌明显改善。一要加强协调联动,凝聚城市管理强大合力,建立全面覆盖、无缝衔接、靶向治理、源头整治的城市管理体系。二要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完善治理措施,提高治理能力,实现管理对象精细化、管理责任网格化、管理流程闭环化、考核评价长效化、管理手段智能化。三要下决心解决和根治城市治理中的顽瘴痼疾,建立点位专班值守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县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专班值守,集中力量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街面突出问题,促进城市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市政设施运行、园林绿化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品位形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城市。

2.原则同意县城管执法局提请研究的《澧县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推进城市更新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实施。

3.蒋立勇同志牵头,尽快启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4.原则同意按要求将县交警、公安、教育、住建、政法等部门的信息资源接入县城管指挥中心,蒋立勇同志负责协调调度到位。

5.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研究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五、关于文物工作

(一)关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1.同意成立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建议县委书记王启武、县长朱正权任双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王毅,县政府副县长孙家辉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广体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和各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广体局,张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普查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2.原则同意县文旅广体局提请研究的《澧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

3.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由县文旅广体局本着节约从紧的原则提出具体方案,县财政从严从紧审核。县文旅广体局要积极向上争取文物普查经费和文物保护相关专项资金。

4.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研究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二)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和文物保护利用“六大工程”工作。

1.同意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湘办〔2023〕10号)要求,启动创建全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工作。

2.原则同意县文旅广体局提请研究的《澧县文物保护利用“六大工程”实施方案(送审稿)》,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广体局名义联合印发实施。

3.县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事务中心专业人员配备问题,由县文旅广体局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研究。

4.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研究开展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和文物保护利用“六大工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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