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县长朱正权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落实<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一法一条例两规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送审稿)》《落实<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2023 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送审稿)》,研究 2024年度农村公路项目建设、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工作。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关于2024年度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工作
1.同意实施2024年度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一是改造农村公路危桥53座;二是建设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81.855公里,其中民生实事考核280公里;三是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24.2公里,其中民生实事考核10公里。
2.农村危桥改造、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实施。
3.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由项目所在镇街负责组织实施,所在镇街或村社担任项目业主。镇街配套资金到位后,方可启动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镇街、村社不得形成新的债务。
4.孙家辉同志牵头负责项目建设调度协调推进。镇街、村社负责提前完成征拆和迁改任务,安排专人协调施工环境。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县林业局负责对项目占用公益林地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县交警大队负责在危桥改造时制定绕行方案,发布绕行通告,方便群众出行,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关于《落实<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一法一条例两规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送审稿)》工作
1.原则同意县应急局提请研究的《落实<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一法一条例两规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送审稿)》,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
2.李阳同志牵头协调,县安委办加强统筹调度,督导各责任单位按《方案》要求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两规定”贯彻实施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按相关程序规定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关于《落实<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送审稿)》工作
1.原则同意县生环分局提请研究的《落实<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送审稿)》,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
2.高家喜同志牵头协调,县生环分局加强统筹调度,督导各责任单位按《方案》要求落实落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按相关程序规定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关于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工作
1.同意县农业农村局实施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规模1.09万亩,其中新增建设0.63万亩、改造提升0.46万亩。县发改局按程序予以立项。
2.同意县农业农村局提请研究的《澧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选址方案表(送审稿)》,选定梦溪镇彭家厂村、城头山镇红星村、澧西街道石塘堰村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区。
3.张元安同志牵头负责加强项目调度协调推进。县财政局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