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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四十四次常务会议

2024-10-28 15:27 来源:澧县人民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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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县长朱正权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澧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落实<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医保基金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送审稿)》,研究加快推进澧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开展装配式绿色农房建设试点等工作。现将会议意见纪要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澧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

1.充分肯定气象工作成绩。今年来,县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要求,积极推进实施《澧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着力提升气象保障能力,率先在全市完成区域站升级改造,在3次低温雨雪、4次区域性暴雨和当前持续干旱等极端灾害天气中,主动作为,优化服务,及时提前预报预警,有序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对全县防灾抗灾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值得充分肯定。

2.同意建立加快推进澧县气象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任召集人,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数据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工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生环分局、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县科协、县供电公司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主要对加快推进澧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进行会商研究,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县气象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3.原则同意在县水利局相关机构加挂澧县人工影响天气事务中心牌子,具体由县委编办按程序研究确定。

4.上述意见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二、关于《澧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

1.原则同意县发改局(县国动办)提请研究的《澧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

2.县发改局(县国动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尽快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一办法一细则”开展业务培训,规范政策要求,强化刚性约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相关规定落到实处,执行到位。

3.全县各级各单位要全面提高项目策划包装数量和质量,加强项目谋划储备,争取在年初统一进入全县项目库,纳入年度投资计划。

三、关于开展装配式绿色农房建设试点工作

1.同意成立县装配式绿色农房发展专班。县住建局为专班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农经站、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2.原则同意县住建局提请研究的《澧县开展装配式绿色农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送审稿)》,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

3.马宏金同志牵头负责装配式绿色农房建设试点调度协调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试点任务,顺利通过验收。

四、关于《落实<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医保基金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送审稿)》

1.原则同意县医保局提请研究的《落实<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医保基金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送审稿)》,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

2.吴雅倩同志牵头协调,县医保局加强统筹调度,督导各责任单位按《方案》要求落实落细医保基金管理及相关问题整改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按相关程序规定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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