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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

2025-04-01 16:53 来源:澧县人民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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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受县长朱正权委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阳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听取《澧县实施“七大攻坚”总体方案(送审稿)》、农村“治房”专项行动、大气污染防治和落实县人大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两规定”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调整澧县征地补偿标准工作等情况汇报。现将会议意见纪要如下:

关于《澧县实施“七大攻坚”总体方案(送审稿)》

原则同意县政府办提请研究的《澧县实施“七大攻坚”总体方案(送审稿)》。县政府办牵头,进一步对标对表,结合实际,报各分管县领导审核,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

抓好工作推进。一要统一思想。要对标省市决策部署要求,聚焦目标任务,创新思路举措,全力实施“七大攻坚”,切实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二要健全机制。建立县实施“七大攻坚”组织推进机制,县长统筹指挥,常务副县长牵头抓总,相关分管副县长分别组建攻坚专班具体调度,县政府办综合协调。三要狠抓落实。县政府办牵头,协调各工作专班,把“七大攻坚”纳入全县重点工作评估,建立健全“专班负责+挂图作战”工作机制,出台考核办法,推动工作落实,创先争优。

关于农村“治房”专项行动工作

原则同意县农经站提请研究的《澧县2025年农村“治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认真开展2025年农村“治房”专项行动。一要高度重视。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和省委书记沈晓明来澧调研提出的明确要求。二要依法依规。县农经站牵头,县司法局配合,准确把握现行法律政策对农村建房的规定要求,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三要锚定目标。要聚焦上级关注重点和澧县实际突出问题,从细从实查清全县农村建房领域审批、建设、周边环境和交办问题整改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协调调度各方力量,合力攻克难点堵点,逐一整治到位。四要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农村建房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和“治房”行动宣传,推动群众形成合规建房的普遍共识和行动自觉。五要督导考核。县农经站要按程序将农村“治房”专项行动申报纳入全县重点工作评估,出台考核办法,开展督导考核,问效结账。

上述研究意见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落实县人大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两规定”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工作

(一)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原则同意县生环分局提请研究的《澧县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送审稿)》,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

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要高度重视。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当前我县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痛定思痛,全力防治。二要要精准施策。要深入细致剖析现状问题,找准污染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一揽子防治思路举措、方式方法,加紧推进实施。三要压实责任。相关单位要扛牢大气污染防治面源管控、移动源管控、工业源管控和其他方面管控等方面的具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县生环分局要加大督导考核力度,确保各项防治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马宏金同志牵头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副县长按职责分工履责到位,配合做好有关具体防治工作。

(二)关于落实县人大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两规定”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工作

原则同意县生环分局提请研究的《落实<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送审稿)》,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送县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后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

马宏金同志牵头协调,县生环分局加强统筹调度,督导各责任单位按《方案》要求落实落细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两规定”贯彻实施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按相关程序规定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关于调整澧县征地补偿标准工作

原则同意根据国家、省、市统一要求,县自然资源局提请研究的《澧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澧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送审稿)》,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马宏金同志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要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力度,做好新旧标准平稳过渡衔接,推进政策有效落地,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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