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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第五十五次常务会议

2026-02-03 09:53 来源:澧县人民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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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21 日,县长冷亮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第五十五次常务会议,开展“第一议题”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澧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送审稿)》《关于澧县 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送审稿)》等文件,研究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进一步加强澧县电网建设保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和工作方案及有关奖惩方案。现将会议意见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1.对标看齐,在深学细悟中筑牢政治忠诚之魂,以最高站位开好局。要深刻领悟核心要义,把稳思想之舵。以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为标杆,铭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笃信、务实、担当自律”的谆谆教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坚决贯彻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紧紧围绕“十五五时期国家战略部署,聚焦我县打造常德市域副引擎、湘鄂边界节点城、联动“双圈”桥头堡发展定位,因地制宜,精准发力,抓好落实,确保全县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2.激浊扬清,在自我革命中绷紧纪律作风之弦,以最严要求带好队。要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毫不松懈整治“四风”顽疾,真正把为基层减负落到实处。要将反腐肃贪推向纵深。以习近平总书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为指引,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推进“风腐同治”,阻断由风及腐的链条。

3.尊法善治,在知行合一中夯实法治澧县之基,以最优环境促发展。要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法治手段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用法治明确政府边界、稳定市场预期,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4.护蓝增绿,在依法监测中扛牢生态保护之责,以最实举措守底色。要全面提升监测能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落实,加快完善我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压实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的监测工作机制,坚决杜绝数据造假。要精准实施污染防治。将监测数据作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核心依据,利用监测数据精准溯源、精准施策以高质量的监测推动高水平的保护,守护好澧县的蓝天、碧水净土。

二、关于《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

原则同意县政府办提请研究的《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县政府办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

三、关于《澧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送审稿)》和《关于澧县 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送审稿)》

原则同意县发改局(县国动办)提请研究的《澧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送审稿)》《关于澧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送审稿)》。县发改局(县国动办)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

四、关于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1.原则同意县统计局提请研究的《澧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送审稿)》,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2.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党的二十大以来首次“三农”领域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普查质量与结果对澧县未来发展特别是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四农普”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普查各环节工作,确保普查任务顺利完成。

3.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比照省市架构,成立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晓坤,县委常委、副县长王杰任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根据工作需要,县委组织部按程序抽调 3名工作人员到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机构成立后,迅速推动工作部署安排,确保普查质量、进度符合上级要求。县委编办对领导小组成立工作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架构规范,程序合规。

4.压实责任,夯实基础。各镇街、县直相关单位要立足普查新形势,围绕澧县农业发展现状、基础、特点、趋势,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属地和行业责任,夯实各项基础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要全面担负起农业基础数据来源主体责任,县统计局、县调查队要进行科学指导,以保障农业生产面积、推进农业产业发展为重点,全面抓好 2026年农业生产,确保普查数据科学真实,全面客观,为澧县农业未来发展压舱固基,把脉定航。

5.节约资金,保障工作。原则同意县统计局提请研究的《澧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预算明细(送审稿)》。县财政将普查经费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据实保障。县统计局、县调查队、县财政局要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做好普查经费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普查经费使用效益。

6.上述研究意见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网建设保障工作

1.2025年,县供电公司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全力推进主网线路升级改造、扩容提质和配网巩固提升等电网项目建设,分别完成投资 4338.8万元、13162万元,县域电网结构持续优化,供电质量稳步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值得充分肯定。2026年,县供电公司要聚焦电力保障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匹配的目标,全力推进新建澧县北(玉圃)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河 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主网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一批群众急需的配网单体项目建设,努力推动全县电网向坚强、智能、智慧、绿色的能源互联网转型。

2.原则同意县供电公司提请研究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澧县电网建设保障工作的通知(送审稿)》,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县工信局牵头,县供电公司加强联系对接,县直相关单位要着眼要素保障,全力支持配合,切实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电网建设任务顺利推进。

六、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

1.原则同意县生环分局提请研究的《澧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送审稿)》,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原则同意县应急局提请研究的《澧县2026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送审稿)》,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生环委办名义印发实施。原则同意县应急局提请研究的《澧县 2026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奖惩方案(送审稿)》,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由县应急局、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2.高度统一思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减少安全事故、防止意外事件发生的有效手段,也是我县降低 PM2.5浓度、打好 2026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必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人人有责、人人参与,坚决按照上级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好禁燃禁放各项工作安排。

3.务必落实责任。一是坚持常态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会议纪要》(澧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2025年第 21次)要求,全方位、多维度、多形式开展好宣传引导工作,讲清楚禁燃禁放政策要求、违规燃放后果,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配合与支持。二是坚持常态化打非治违。县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围绕烟花爆竹运输、存放、销售等各个环节,开展联合执法,从严打击。对于主动配合的经营门店,属地镇街要及时进行转型指导,家庭困难的要给予困难帮扶。三是坚持常态化会商研判。县生环委成立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工作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晓坤牵头统筹调度,副县长马宏金,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梁华分工参与,对工作推进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会商研判,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工作持续稳定推进。

4.全面严防严控。县委组织部根据县委要求,制定好县直单位参与重点镇街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安排,并及时通报相关县领导和各牵头单位。牵头单位组织后盾单位及所联系的镇街,在重点时段、重要节点开展好包联督导等相关工作。牵头单位要细化具体督导方案,责任到人,明确到具体社区、村组,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其他镇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做好辖区内禁燃禁放区域包联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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