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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澧县县委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2018-02-14 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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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澧县县委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县委办是协助县委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的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围绕县委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自身建设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县委科学决策提出建议、预案。
    (二)负责县委有关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安排县委领导的公务活动,办理县委领导交办的事项。
    (三)负责县委文件和文稿的起草、校核、印发工作,负责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研究、审核县直各部门、各镇(街道)党(工)委向县委的请示,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委领导审批。
    (四)及时收集、筛选、综合整理各类情况,全面准确地为县委、上级党委报送信息;及时传达贯彻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精神和扩大镇(街道)、部门工作交流。
    (五)负责党的方针政策、上级党委和县委重要工作部署、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批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以及受县委委托对某些问题的调查核实;组织督办人大代表有关建议、政协委员有关提案。
    (六)负责牵头组织全县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年度奖惩的汇总初审。
    (七)负责县委值班工作,及时向县委报告重要情况,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协助处理县直各部门和镇(街道)反映的重要问题。
    (八)负责全县党政系统机要密码通信和密码管理;负责全县商用密码管理;负责上级党委文件和党政领导机关要件的传递工作;负责牵头全县电子政务内网的建设和全县党委系统信息化工作。
    (九)负责全县保密工作的规划、宣传教育、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泄密案件查处工作;负责涉密通信、办公自动化等的技术防范和审批管理。
    (十)负责有关人员来本县视察的公务活动安排和接待工作。
    (十一)负责县委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和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负责对档案局、史志办、接待处等部门的归口管理。
    (十三)负责对全县各级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协调管理。
    (十四)承办县委及上级党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办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县委办下设值班室、秘书室、综调室、政研室、信访室等11个机构,财务核算包括国家保密局、县委机要局、县委党史办、团县委等单位的财务,行政编制60人,在岗干部职工36人,离退休19人,车辆4台。
    三、部门收支概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县委机关及下属财务核算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50.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8.6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1.8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50.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0.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9万元。
    收支较上年增加60.2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8.6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25.7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02.9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机要密码装备与维护、机要保密岗位津贴、未成年人保护经费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我办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4.58万元(其中专项132.96万元),包括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4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工会经费2.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32.9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3.05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入分类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而其他收入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总预算8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没有编制其中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减少,原因为预算编制口径变化。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办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点击下载:中共澧县县委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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