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物品;
对法律、法规指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队室16个,所属派出所22个,羁押场所2个。
16个股队室分别是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察大队、治安大队、经济犯罪侦察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警务督察大队、党风廉政室、巡逻防暴大队、禁毒大队、情报信息研判大队、科技通讯管理办公室。
羁押场所为看守所、拘留所。
22个派出所分别是澧阳派出所、澧浦派出所、澧西派出所、澧澹派出所、澧南派出所、艳洲水上派出所、城头山派出所、大坪派出所、甘溪派出所、码头铺派出所、大堰垱派出所、金罗派出所、王家厂派出所、火连坡派出所、涔南派出所、梦溪派出所、复兴派出所、盐井派出所、小渡口派出所、如东派出所、官垸派出所、七里湖派出所
澧县公安局现有在职干警336人,退休人员149人,原保安公司职工8人,辅警人员128人,文职人员30人,巡逻队员100人,再就业上班人员21人。共有人员772人,公务车辆编制50台
二、澧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澧县公安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0459.57万元,比上年增长28.1%,总支出7,561.67万元,比上年增长11.2%,年末结余2897.9万元。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10459.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99.03万元,占总收入的86.99%,年初结转1,360.54 万元,无事业收入。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7,561.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561.67万元,占总收入的72.29%,年末结余2897.9万元。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9,099.03万元,比上年增加11.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95.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3.11万元,年初结转1360.54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7561.67万元,比上年增加11.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36.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万元,年末结余2897.9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7236.67万元,比上年增加6.3%。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236.67万元的0.9%;公共安全支出5450.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1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住房保障支出24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3%;资源勘探信息、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8%,其他支出774.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8%。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7236.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760.33万元,增加92.4%。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40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402.33万元增加69.1%;项目支出决算数3174.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358万元增加134%。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其中主要追加项目是:两所合一及派出所基建支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环中赛自行车经费支出及专案支出等。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406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6.13%。基本支出人员经费3972.1万元,占基本支出4062万元的97.8%,日常公用经费8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306.5万元,比年初预算402万元减少23.8%,比上年308万元减少0.5%。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3.5万元,比年初预算337万元减少27.7%,比上年245万元减少0.6%;公务接待费支出63万元,比年初预算65万元减少3%,与上年63万元持平三公经费支出下降主要是单位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没有购置新车,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预算收入303.11万元,年初结转6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325万元,年末结余43.1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9万元,比上年1147.58万元减少92.17%。(2016与2017年统计口径不同)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1959.4万元,其中货物采购120万元,工程采购1724.4万元,服务采购11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0辆,均为执法执勤车辆;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度部门绩效目标:依照党和国家授予的任务,做好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的安全。组织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防范和打击敌视社会主义的破坏活动及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处理重大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稳定治安团结,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保障近600名羁押人员基本医疗,支付3名医护人员工资,支付羁押人员基本医疗所需基础药品费,保障了看守所羁押人员基本医疗服务。为羁押人员购买棉被400套,秋衣秋裤,春秋服,夏服,冬服各400套,棉拖,凉拖各400双及其他日常生活用品,保障了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了公安监管场所经费保障和安全管理。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改善各乡镇派出所办公及办案条件,新建澧西所、澧澹所并完善其执法办案区域建设,为城乡治安稳定维护工作提供了有利基础设施保障。先后办理了英邦、商银、鑫昊贷、都能贷等非法集资案,起诉犯罪嫌疑人13人,追回涉案财物价值9000余万,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以十九大安保维稳、基层基础工作和各项重点工作为引领,切实把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热切期待转化为工作的科学思路和有力举措,集中开展“雷霆”60,“回应民调,打周违法犯罪”等各类专项行动,其中“雷霆”60专项行动成绩全市排名第一,仅2017上半年,快侦快破命案2起,实现命案全破;破获抢劫、盗窃系列案15宗49起,捣毁犯罪团伙7个,刑事拘留25人,全县刑事技术与信息专干队伍达到27人,出勤现场1089次,采集信息2200多条。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采取专题报道与常态化宣传相结合,内部报道与外部报道相结合的方法,把宣传常态化、规范化,开成宣传规模效应,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给予很高的评价,全省民调成绩大幅提升,跃居全市先进水平。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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