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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2018-06-25 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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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澧县信访局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是承办澧县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网上投诉事项、协调处理矛盾纠纷。二是承办澧县人民来信、来访、网上投诉事项调查工作。对上级交办件进行回复,对县级领导批示进行调查回复;对重大突出信访事项进行调查处理。三是承办澧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信访事项复查工作。对信访人申请的复查事项启动复查程序,保障信访事项复查机构依法履职,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
2.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下设一个股级事业单位为澧县信访接待中心。全局年初实有人员编制11个,其中行政编5个,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制5个。年初实有工作人员12人,年未11人,期间事业编制1人调出(公务员考试调出)。
二、澧县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格
公开表格附后
三、澧县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322.24万元。比上年增长12%。总支出    316.37万元,比上年增长20.2%。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 322.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2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316.37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316.3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22.24万元,比上年增加1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2.24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316.37万元,比上年增加20.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37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16.37万元,比上年增加20.2%。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6.38万元的45.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83%;住房保障支出6.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13%;其他支出151.6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7.9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32%。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316.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12.13万元增加182.15%。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26.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82.13万元增加53.71%;项目支出决算数190.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0万元增加533.73%。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其中主要追加项目是:一是信访联席会议工作经费20万、驻京驻长经费66万,信访维稳工作经费80万共计166万元,未列入预算。二是全省视频会议系统建设13.2万元未列入预算。三是职工在职人员调标新增6.7万元未列入预算。四是财政补充办公经费不足18.35万元。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26.2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5.26%。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08.98万元,占基本支出143.21万元的的86.32%,日常公用经费17.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68%。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6.9万元,比年初预算8.5万元减少18.82%,与上年6.9万元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减少0%,比上年0万元减少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比年初预算4万元减少25%,与上年3万元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3.9万元,比年初预算4.5万元减少13.33%,与上年3.9万元持平。三公经费支出下降明显主要是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8号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决定。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7 万元,比上年 1.85万元增加 833.61%。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我县信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信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访工作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创新和法治引领,以深入开展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以建设无上访村(社区)为抓手,聚焦基层基础和突出问题的化解,不断提升信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全年落实“五个着力”,即: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信访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着力建设“无上访村(社区)”,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着力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源头治理工作成效进一步显现;着力打造“四位一体”信访平台,“互联网+信访”进一步深入应用;着力开展各项活建设信访队伍,信访工作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2017年县本级共接待群众信访事项4303批9718人次,批次同比增长19.95%,人次同比增长29.12%。其中集访497批5905人次,批次同比持平,人次同比增长25.12% 。办理群众来信157件,办理网上投诉307件,接待申请复查信访事项29件。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点击下载:澧县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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