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我县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园林绿化、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建筑构件、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章;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项目的计划高度、巡查监督、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备案等工作,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联合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设监理、建筑装饰、建筑材料试验、预制构件、市政管网和建筑行业资质审核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负责、指导全县工业与民用建筑、县城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的评审和报批工作;承担实施工作建设质量标准的责任,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建筑从业资格、工作管理建筑从业资格、工程监理、工作招投标及工作质量和安全;负责管理各类工作建设造价、标准定额的实施,规范建筑市场;负责监督勘察设计、建筑企业、建筑施工、建设监理、造价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经营活动;负责施工图审查;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下有澧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澧县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处两个二级预算单位。本决算公开是三个单位的汇总公开。
二、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9459.57万元。比上年10980.75万元减少14%。总支出10719.36万元,比上年7935.6万元增长35%。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9459.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60.6万元,占总收入的94%,事业收入598.97万元,占总收入的6%。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10719.36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10120.3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4%。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8860.6万元,比上年减少1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54.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5.73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0120.39万元,比上年增加38.7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87.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3.14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0120.39万元,比上年7292.02万元增加38.79%。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120.39万元的0.7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5.0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1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7%;城乡社区支出4417.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3.65%;农林水支出1324.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3.1%;住房保障支出3439.8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3.99%;资源勘探信息、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04%。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10719.3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741.19万元增了497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3115.18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7604.18万元。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2871.1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6.78%。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708.08万元,占基本支出2871.16万元的94.32%,日常公用经费163.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8%。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33.29万元,比上年90.12万元减少6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1万元,比上年23.17万元减少51.6%;公务接待费支出22.08万元,比上年66.95万元减少67%。三公经费支出下降明显主要是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本年度主要用预算外非税收入列支了三公经费。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05.73万元,比上年644.33万元增加133.69%;支出533.14万元,比上年604.29万元减少11.78%。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32万元,比上年107.2万元减少26%。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1.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5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的实际情况,2017年,我局以津澧融城为契机,以城镇带动大会战为抓手,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三改四化”建设精细化,打造了群众满意工程,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自评得分91分,考评等级“优”。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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