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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澧县殡仪馆迁建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常智绩效评字(2020)04号)

2020-11-23 10:10 信息来源:澧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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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的方案》(澧财发[2020]6号)等文件规定,受澧县财政局的委托,常德智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澧县殡仪馆迁建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殡仪馆是为全社会服务的窗口,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阵地。澧县老殡仪馆建于1994年,位于澧县多安桥社区,占地面积仅5亩。由于建设年代久远,随着城区面积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多,特别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殡仪馆现有的服务规模和能力及其所处的位置已远远不能满足我县殡仪改革发展的需要,加之周边居民经常聚众上访,迁建殡仪馆势在必行。根据澧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第14次《关于殡仪馆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决定于2013年12月启动新殡仪馆建设,并决定成立澧县殡仪馆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县民政局成立专门机构负责项目建设。

2、项目立项依据

(1)澧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第14次《关于殡仪馆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2)澧县发展和改革局澧发改投【2014】29号《澧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澧县殡仪馆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3、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项目主要内容:殡仪馆迁建项目建设地址在澧县澧南镇双荷村居委会澧南镇茶厂,项目用地面积30174.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总投资8500万元,主要建设业务用房、殡仪区用房、火化区用房、骨灰放存区、食堂、宿舍、消防、配电等附属用房,建设场外生态停车场,并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项目实施情况:新殡仪馆于2015年正式开始建设,2017年10月开始试运行,2018年正式运行。包括主礼楼、综合楼、火化车间三个主体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项目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启动前期工作。该项目于2014年启动前期工作,成立了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童成振为总指挥长的项目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殡仪馆迁建项目,先后完成可行性研究、设计、地质勘测、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2)取得立项批复及相关建设手续。2014年县发改局以澧发改投【2014】29号文批复确认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工期等,先后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主礼楼《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组织预算评审和政府采购。于2015年相继对主礼楼、综合楼及相关附属工程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了预算评审;采用随机抽取法、综合评标法的政府采购方式对主礼楼工程、火化车间、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工程等23个项目实施了政府采购。(4)实行监理跟踪。于2015年与常德市佳顺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签订监理合同(合同无签约日期),委托其进行工程监理。(5)组织竣工验收、结算评审与造价审计。根据澧县人民政府2019年12月20日第36次专题会议《关于县殡仪馆迁建工程竣工结算遗留问题的会议纪要》,澧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主要项目进行了结算评审。但截止绩效日,无竣工验收报告,无审计结论。

4、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殡仪馆迁建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因该项目至今未出具结算审计结论,工程总造价无法确认,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被评价单位提供的现有资料(包括财政投资预算、结算评审资料、招投标资料、合同)及账面支付情况进行归纳、统计,得出工程总造价约为11934.29万元(该金额仅用于绩效评价,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局结算审计为依据),截止2019年底已支付8555.57万元,其中支付各项工程款6291.41万元,设备款1094.85万元,征地费634.39万元,规费等各类费用462.38万元,其他支出72.54万元。其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1120.00万元,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000.00万元(全部用于支付各项工程款),其余4435.57万元为社会福利彩票基金等其他民政专项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提高县级殡仪馆基础设施和服务质量,对提高火化率、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等起到重要作用,使人们在殡仪活动中的悲伤得到慰藉、情感得到抒发,哀思有所寄托;倡导文明、健康、进步的殡仪活动,引导合理消费;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1)产出数量

①完成项目总建筑面积15716.17㎡,其中综合楼4490.07㎡、火化车间3185.00㎡、主礼楼8041.10㎡;

②完成主礼楼、综合楼、火化车间3个主体工程;

③完成室外生态停车场、食堂、宿舍等配套工程项目建设17个;

④25个项目实施政府采购。

(2)产出质量

①工程质量验收率100%;

②施工安全事故“零”发生,安全达标率100%;

③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等合同签订规范、执行有效;④设施设备完好率100%。

(3)产出时效

①主礼楼工程开工、完工、竣工验收及时率100%;

②综合楼工程开工、完工、竣工验收及时率100%;

③火化车间工程开工、完工、竣工验收及时率100%;

④附属及配套工程开工、完工、竣工验收及时率100%。

(4)产出成本。成本总额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总投资控制在8500.00万元以内,成本支出合规。

(5)经济效益。迁建后年均非税收入较迁建前增长。

(6)社会效益。提高县级殡仪馆基础设施和服务质量,引导合理消费,落实惠民殡葬,提供就业机会。

(7)可持续影响。加快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净化社会风气。

(8)生态环境效益。节约丧葬用地,保护生态环境。

(9)满意度。社会公众对殡仪馆迁建项目满意度达9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澧县殡仪馆迁建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全面了解项目预算资金安排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管理过程,评价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效益实现程度,总结经验做法,提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给出相应建议,对项目后续预算安排,以及其他类似项目工作开展提供参考依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澧县殡仪馆迁建项目。

3.评价范围:项目立项、目标,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项目组织实施过程,项目产出和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澧县殡仪馆迁建项目绩效指标体系以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规定的体系为基础,结合项目个性特点设置。评价总分100分,包括4个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项目决策10%,项目过程28%,项目产出32%,项目效益30%。

详见附件3:澧县殡仪馆迁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3.评价方法:评价方法分为评价技术方法和评价工作方法。评价技术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公众评判法;评价工作方法主要采用资料收集整理、项目资料研究、座谈交流、实地勘察、问卷调查、综合分析等方法。

4.评价标准: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了计划标准和行业标准。

(1)主要计划标准:《澧县殡仪馆迁建项目申报报告》、政府相关部门的各项批复、设计方案、预算、结算评审报告及相关合同约定的相关产出、质量和效益标准;

(2)主要行业标准:《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FG124-1999)、《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181-2017)、《工业建筑设计规范》(JGJ67-89)、《澧县城市总体规划》、《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财政投资评审及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的质量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所接受澧县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于2020年6月18日至8月7日进行了现场评价。执行的主要工作步骤为: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查阅项目前期决策资料、批复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根据立项文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编制《澧县殡仪馆迁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和《问卷调查表》;全面审查澧县殡仪馆迁建项目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相关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测试。先后于晴天、雨天对综合楼、主礼楼、火化车间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等进行了现场勘查;向丧户、殡仪馆工作人员、周边群众及社会公众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26份,上述调查问卷已全部收回。详见附件。

经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并与县财政局、县殡仪馆、县民政局沟通交流后,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73.5分,评价等级为“中”。得分明细如下:

(一)决策总分10分,实得10分。

(二)过程总分28分,实得23分,扣5分。扣分明细:资金使用合规性扣1分;制度执行有效性扣3分;项目质量可控性扣1分。

(三)产出总分32分,实得10.5分,扣分21.5分。扣分明细:实际完成率扣3分;质量达标率扣2.5分;完成及时性扣8分;成本节约率扣8分。

(四)效益总分30分,实得30分。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

随着城区面积扩大和人口的增多,原有殡仪馆所处的位置和设施已远远不能满足我县殡葬改革发展的需要,2012年2月澧县民政局就殡仪馆迁建项目形成并上报了项目申报报告。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0月30日印发了县长办公会第14次会议纪要,成立了澧县殡仪馆建设协调领导小组。2014年取得澧县发展和改革局澧发改投【2014】29号《关于澧县殡仪馆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由此,项目正式立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根据澧发改投【2014】29号《关于澧县殡仪馆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澧县殡仪馆迁建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后于2017年开始财政每年预算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故县民政局仅对每年的1000.00万元专项资金申报绩效目标,没有项目整体的绩效目标。本次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小组根据项目特征结合相关文件资料梳理形成本项目应完成的具体绩效目标。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率。自2017年开始,县财政每年预算1000.00万元作为殡仪馆项目建设补充资金。截止2019年底,财政预算资金已到位30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到位及时率。截止2019年底,县财政预算的每年1000.00万元补充资金均已及时到位,到位及时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采用国库直接支付方式拨付,但存在在“在建工程”科目中列支罚款的情况。

2.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澧县民政局和澧县殡仪馆制定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澧县殡仪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澧县民政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项目决策控制、概预算控制、价款支付控制、竣工决算控制、政府采购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制度规定,制度体系较为健全、完整。

(2)制度执行有效性

①项目报建手续情况

2015年4月10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5年9月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6年2月2日取得主礼楼《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6年4月28日取得综合楼和火化车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②预结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预算:相继对主礼楼、综合楼及相关附属工程进行了预算评审,但没有对部分附属工程(围墙、出入口钢构件等)、三通一平、电梯工程进行预算评审。

结算:该项目截止绩效评价日未办理竣工验收,无质量验收报告。县民政局根据澧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36次《关于县殡仪馆迁建工程竣工结算遗留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相继对主礼楼、综合楼、火化车间三个主体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进行了结算评审。

详见附件。

③政府采购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组经对项目所有实施内容进行审查,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共25个,澧县民政局采用随机抽取法、综合评标法的政府采购方式对主礼楼工程、火化车间、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工程等23个项目实施了政府采购,对设计费、监理费2个项目未实施政府采购。

详见附件。

④合同履约管理情况

该项目的大部分工程建设、设计、监理、设备采购等业务均已按要求签订合同,但未与澧县澧洲建设公司对相关工程项目单独签订施工合同,部分合同履约未遵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工程款的支付未按工程项目进度或者合同约定进行。

⑤工程监理情况

于2015年与常德市佳顺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签订监理合同,委托其进行工程监理,实行监理跟踪,但该事项未实施政府采购,至绩效评价日无监理报告及相关监理资料。

⑥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经现场查询县质监站关于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相关竣工验收资料,并咨询质监站相关负责人,该项目截止绩效日未完成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⑦调整审批情况

应实际现场施工要求及业主要求,澧县殡仪馆建设项目进行了部分工程变更,但无完整的调整审批手续,导致结算评审金额超预算评审或合同金额,未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澧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县殡仪馆迁建工程竣工结算遗留问题,要求县民政局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资料,对工程变更情况进行认真核实。至绩效评价日,工程项目结算审计仍在进行中,尚未完成。

⑧档案管理情况

被评价单位相关资料无专门保管机构,部分项目资料不齐全。

(3)项目质量可控性

项目建设单位县民政局对该工程项目进行了部分变更,无完整的审批手续,项目质量可控性受到一定影响。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1)由于未办理竣工验收,无竣工验收报告,无法确认项目建筑面积实际完成情况,绩效目标视同未完成;

(2)完成了主礼楼、综合楼、火化车间3个主体工程,绩效目标完成;

(3)完成场外生态停车场、食堂、宿舍等配套工程项目建设17个,绩效目标完成;

(4)共有23个项目实施政府采购,2个工程未进行政府采购(县财政已对其进行处罚),绩效目标未完成。

2.产出质量

(1)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该项目截止报告日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考核受到影响,绩效目标视同未完成;

(2)施工安全事故“零”发生,安全达标率100%,绩效目标完成;

(3)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合同签订、执行情况:闭路电视超合同金额4.1万,绩效目标未完成;

(4)设施设备完好率:房屋建筑及设施设备完好,绩效目标完成。

3.产出时效

(1)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绩效目标未完成。

(2)主礼楼工程、综合楼工程、火化车间工程、附属及配套工程均未在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开工、竣工,绩效目标未完成。其中:

①主礼楼工程,合同工期为2015年8月28日至2016年2月28日,实际开工、竣工日期为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11月22日。

②综合楼工程,合同工期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9月18日,实际开工、竣工日期为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11月22日。

③火化车间工程,合同工期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9月18日,实际开工、竣工日期为2015年3月15日至2017年11月22日。

④公厕门卫,合同日期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26日,其中门卫实际开工、竣工日期为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11月22日,综合楼公厕实际开工、竣工日期为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11月22日,主礼楼公厕实际开工、竣工日期为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11月22日。

4.产出成本

经初步估算,项目实际建设总造价为11934.29万元,超投资计划40.40%;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账面实际已支出各项工程款8555.57万元,超投资计划55.57万元。绩效目标未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搬迁后,由于服务条件好转、收费提高以及增加了灯饰、鲜花、礼仪等服务类型,澧县殡仪馆的非税收入比搬迁前有了较大增长。绩效小组分别对搬迁前后非税收入情况进行了统计,搬迁前统计时间段为2013年至2017年9月,实现非税收入合计1617.44万元,年均非税收入334.87万元;搬迁后统计时间段为2017年10月至2019年12月,实现非税收入合计2021.66万元,扣除承包费后实际实现非税收入为1794.97万元,年均非税收入827.17万元。迁建后比搬迁前年均非税收入增长492.30万元,增长率为147.01%。经济效益明显。绩效目标完成。

详见附表。

2.社会效益

一是大大提高了澧县殡葬服务环境。新建殡仪馆主礼楼共设10个吊唁厅,餐饮部可同时容纳600人就餐,客房部有40间标准客房,骨灰寄存室可容纳3000个骨灰寄存位,室外生态停车场可同时停靠大小车辆800台次以上,殡葬服务环境得到大幅提高。二是大大提升了殡葬服务水平和殡葬服务能力。新殡仪馆投入使用后开展了鲜花伴灵服务、遗体告别服务、供饭仪式及遗体化妆、整容、穿衣等全方位礼仪服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共办理丧事1146场,火化遗体1320具,提升了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三是落实了惠民殡葬政策。2019年惠民殡葬72具,减免惠民殡葬费用221740.00元,落实了惠民殡葬政策。此外,新建的殡仪馆还为附近的居民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有效缓解了与周边居民的矛盾。绩效目标完成。

3.可持续影响

新殡仪馆开展禁鞭、禁炮、禁纸花圈入馆内,吊唁厅堂禁止燃烧香蜡纸钱及禁止哭丧、闹丧、唱丧等举丧改革,全面推行“绿色殡葬”,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好评,净化了社会风气,为全县殡葬改革的进一步推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绩效目标完成。

4.生态效益

落实绿色殡葬,提高了荒山荒地的利用率,保护了生态环境。绩效目标完成。

5.满意度

根据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服务对象满意率93.25%。绩效目标完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澧县殡仪馆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县级领导责任人及主要责任单位。

2.深入开展可行性研究。通过参观学习常德、长沙、荆门、上海、广州、北京等地的殡仪馆建设情况,归纳及总结其建设优缺点,制定可行性建设方案,并聘请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可研调查,提交可研报告,确保殡仪馆迁建项目切实可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核算不规范。

(1)未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新殡仪馆属整体迁建,涉及建设项目多,主要承建单位为湖南澧洲建设有限公司,由于该单位在开具发票收取工程款时未分到具体的建设项目,导致财务只能按结算项目分类,无法对各单一项目进行分类核算,不能清晰反映各项目成本及资金使用情况,不利于工程决算及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

(2)在工程成本中列支罚款。因澧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的监理、部分设计未实施招投标程序,澧县财政局于2016年12月27日向澧县民政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0000.00元,澧县民政局将该罚款计入经费支出,并于2018年9月将垫付的殡仪馆建设支出全部移交给澧县殡仪馆,澧县殡仪馆在账务处理时将该笔罚款一同计入了“在建工程”科目。

2.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1)政府采购执行不到位。有2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违反了澧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澧县殡仪馆迁建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澧发改招【2015】9号)及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其中对监理费及部分设计费的未招投标情况澧县财政局已进行了行政处罚。详见附件6

(2)未完成竣工验收。澧县殡仪馆于2017年10月试营运至今已运行近三年,但因结算金额超预算评审或合同金额、竣工验收未经设计单位认可等各种原因,截止绩效评价日该项目仍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结算审计仍在办理中。

(3)合同履约不合规。闭路视频监控系统合同金额为520000.00元,实际已支付工程款561000.00元,超合同金额41000.00元。

3.项目管理不到位

(1)工程变更无完整的审批手续。

经查看工程量签证单,除部分因塌方、赶工期、地质原因等不可抗因素须工程变更外,存在因业主原因而造成的工程变更,且项目调整无完整的审批手续。例如:

①主礼楼。各厅休息室、音响室、主机房墙漆完工后业主要求改贴墙纸,面积1137.48平方米。

②景观工程-停车位。大巴车车位植草砖、火烧板及花岗岩侧石完成后应业主要求改沥青砼车位,增加工程量涉及面积74.67平方米,包括原工程量拆除、沥青砼车位整形碾压、沥青铺摊。

③景观工程-道路。施工方依据2015.10景施LP-05图纸施工,已完成主礼楼东面7米宽、综合楼南面16米宽的道路底层水稳层后(厚15厘米、水泥含量5%、面积1852.50平方米),业主对场区进行了重新设计,造成已完成的水稳层报废,由此增加工程造价。

④主礼楼室外装饰。业主要求所有白麻火烧板均美缝,施工方按业主要求用切缝机切缝并清缝,完成后业主通知不美缝,增加切缝长度9709.70米。

⑤综合楼。客房及餐厅照明线路大量增加,如一层餐厅由施工图设计27盏日光灯变为235盏筒灯及射灯;二层餐厅由28盏日光灯变为301盏筒灯及射灯;二层餐厅包房由2盏格栅灯变为2组灯带、吊灯1个、筒灯27个。

⑥火化车间。为提高整体装饰效果,将原设计普通水磨石地面面层变更为20毫米厚镜面彩色水磨石地面,且无建设方现场工程技术人员意见签字盖章。

(2)合同签订不完整。其中综合楼、火化车间机器装饰工程、公厕公位工程、三通一平工程、挡土墙及护坡工程、景观工程、附属工程及出入口工程等均由湖南澧洲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但没有对上述工程项目分别签订施工合同。

4.工程总造价超投资计划,资产利用率有待提高。

(1)建成的主礼楼共设10个吊唁厅,按照一场丧事平均耗时三天估算,全年大约可承办丧事1200场。澧县殡仪馆2019年实际办理丧事581场,场馆利用率不足50%。根据绩效评价组现场勘察情况,第一次勘察时有3个吊唁厅正在办理丧事,第二次勘察时有4个吊唁厅正在办理丧事,场馆利用率均不足50%。

(2)根据《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181-2017)规定,年遗体处理量在2000具以下的殡仪馆建设规模类别为V类,对应的火化机配置数量应为2台。澧县殡仪馆的年遗体处理量在2000具以下(2019年实际火化遗体575具),实际配置的火化机数量为3台。

(3)部分设计变更导致资金预算增加。

①主礼楼电梯安装时因1/4轴墙体设计为多孔砖不能满足电梯安装要求,后将墙体上部砖砌体拆除,用槽钢加固再将墙体恢复。

②综合楼多联机外机存放位置受限、改变存放外机位置,增加工程量。

5.噪音对周边群众存在一定的影响。

绩效评价组对殡仪馆周边群众和澧南镇中学进行了走访,部分群众和学校老师对其选址不满意,认为离居民区和澧南镇中学太近,早上出殡的电子鞭炮、晚上打丧鼓的声音影响周边居民和学校住宿生的休息,对周边群众的生活及该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三)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一是工程管理不够精细;二是财政投入不足。

六、建议

(一)财务管理方面

1.建议财务按结算审计结论对殡仪馆所有工程项目支出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分项目建立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确保项目支出核算准确,便于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2.在工程成本中列支的罚款20000.00元应予调账,冲减工程成本。

(二)内控制度管理方面

1.对未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完善相关程序,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规范项目组织实施程序。

2.完善工程项目档案资料,及时归档管理。澧县民政局原负责该项目的工作人员已进行工作调整 ,其他人员对该建设项目的情况不够了解,澧县殡仪馆应尽快将各类项目资料收集汇总并整理归档,便于后续管理。

(三)工程项目管理方面

1.补充手续,组织验收。一是对各项工程实际开工、完工与合同不一致的问题、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的问题等要查明原因,补齐相关手续,能整改的及时整改;二是尽快组织综合验收,查明建设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严格审查变更资料,对无完整的调整手续变更造成超计划的,应查明变更原因。

(四)设计方面

对主礼楼电梯安装时墙体设计不合理及综合楼多联机外机存放位置受限、改变存放外机位置,增加工程量的情况,建议查找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五)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提高场馆利用率。

着力宣传殡改政策,采取广播电视、报纸专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将殡仪馆办丧理念、办丧标准、联系方式等,全方位告知居民群众,转变居民群众的传统观念,提高殡仪馆办丧率,进而提高殡仪馆资产的利用率。

(六)关心百姓诉求,减少噪音污染。

建议在殡仪馆与澧南镇中学操场之间进一步完善隔音措施、降低打丧鼓的分贝(不使用扩音器)、改变出殡线路、倡导出殡时在居民区不燃放各类鞭炮等,切实解决澧县殡仪馆的交通、噪音污染等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及在校师生的不良影响。

七、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本项目评价结果为“中”,当前的殡葬改革大势所趋,应在照顾普通百姓的消费能力情况下,加大殡改力度,提高殡仪馆的资产利用率,提高殡葬服务水准,理顺殡葬管理体制。

附件:澧县殡仪馆迁建项目情况汇总表

          澧县殡仪馆迁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调查问卷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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