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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20年度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1-12-28 10:09 信息来源: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字号:【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的方案》(澧财发〔2021〕16号)等文件规定,常德智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受澧县财政局委托,对2020年度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澧县城管局)是财政一级预算全额拨款单位,现设办公室(加挂考核评价办公室)、法制股、财务股、人事股、市容环卫园林管理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机构办公地址为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澧阳街道群玉社区兰江路54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1430723MB0Q42407E,单位负责人王建华。

澧县城管局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执法大队)、澧县城市管理事务中心(为便于表述以下仍简称环卫处)、澧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园林处)。执法大队和环卫处在城管局成立时即隶属城管局,园林处为2019年从县住建局划入。此外,园林处于2003年以职工名义成立了澧县芷兰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芷兰园林公司),芷兰园林公司与园林处实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局机关及二级机构2020年年末人员及车辆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年末人员情况(人)

车辆编制数

年末实际车辆(台)

在编

退休

临聘

挂靠

合计

一般公务

业务用车

小计


局机关

18

9

6

2


17

1

1


1

执法大队

184

178

14

2

1

195

13

9

23

32

环卫处

195

102

137

5

1

245

1

2

30

32

园林处

85

71

69

2


142

1

1

2

3

合 计

482

360

226

11

2

599

16

13

55

68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有关城市管理领域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承担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管责任;负责县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经营性占道、公益占道、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管理,行使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县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行使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负责行使道路交通管理方面和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乱停乱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范围进行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负责行使公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范围内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各镇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9.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市政设施运行管理有关职责,整体划入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财务情况

1.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澧县城管局及其二级机构2020年末账面资产总额合计9486.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02.58万元(货币资金0.94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730.91万元,其他应收款252.93万元,存货117.80万元),非流动资产7383.6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111.17万元,在建工程247.56万元,无形资产净值2733.86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净值3291.06万元)。负债总额合计443.7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95.65万元(预收账款116.87万元,其他应付款175.78万元),长期负债151.13万元(全部为长期借款)。净资产合计为9042.45万元,全部为累计盈余。各单位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资产

年末余额

负债和

净资产

年末余额

城管局

执法大队

环卫处

园林处

小计

城管局

执法大队

环卫处

园林处

小计


流动资产

559.68

386.36

469.25

687.29

2102.58

流动负债


148.87

133.78

10.00

292.65

货币资金

0.50

0.44



0.94

预收账款


116.87



116.87

财政应返还额度

559.18

268.75

333.76

569.22

1730.91

其他应付款


32.00

133.78

10.00

175.78

其他应收款净额


117.17

133.58

2.18

252.93

长期负债 


151.13



151.13

存货



1.91

115.89

117.80

长期借款


151.13



151.13

非流动资产

604.81

407.54

6333.46

37.84

7383.65

负债合计

0.00

300.00

133.78

10.00

443.78

固定资产

604.81

159.98

308.54

37.84

1111.17







在建工程


247.56



247.56







无形资产



2733.86


2733.86

累计盈余

1164.49

493.90

6668.93

715.13

9042.45

公共基础设施净值



3291.06


3291.06

净资产合计

1164.49

493.90

6668.93

715.13

9042.45

资产总计

1164.49

793.90

6802.71

725.13

9486.23

负债和净资产合计

1164.49

793.90

6802.71

725.13

9486.23

2.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20年经批准的部门预算收入合计9207.7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16.45万元,由于该上年结转为预计数,实际的上年结转数为1136.78万元,故实际年初预算收入合计9828.12万元,本年预算收入8691.34万元。年内调整预算2854.71万元,决算收入1154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30.23万元,其他收入8115.82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12682.83万元。各单位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本年预算

收入

年内预算

调整

决算收入

上年结转

全年可执行预算指标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其他收入

小计



局机关

316.25

3966.53

202.80

4079.98

4282.78

130.04

4412.82

执法大队

2023.43

246.92

1529.37

740.98

2270.35

468.91

2739.26

环卫处

2662.94

-115.39

1108.10

1439.45

2547.55

362.13

2909.68

园林处

3688.72

-1243.35

589.96

1855.41

2445.37

175.70

2621.07

合 计

8691.34

2854.71

3430.23

8115.82

11546.05

1136.78

12682.83

(2)2020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合计920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2.30万元,项目支出4935.49万元。2020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094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1.72万元,项目支出6021.42万元。各单位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年初预算支出

决算总支出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局机关

152.09

171.16

323.25

262.93

3590.70

3853.63

执法大队

2036.22

380.00

2416.22

2179.64

290.88

2470.52

环卫处

1192.52

1470.42

2662.94

1475.83

1095.31

2571.14

园林处

891.47

2913.91

3805.38

1003.32

1044.53

2047.85

合 计

4272.30

4935.49

9207.79

4921.72

6021.42

10943.14

(3)年末结转结余合计173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351.6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388.05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全年可执行预算指标

决算总支出

年末结转结余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局机关

279.03

4133.79

4412.82

262.93

3590.70

3853.63

16.10

543.09

559.19

执法大队

2234.15

505.11

2739.26

2179.64

290.88

2470.52

54.51

214.23

268.74

环卫处

1713.41

1196.27

2909.68

1475.83

1095.31

2571.14

237.58

100.96

338.54

园林处

1046.77

1574.30

2621.07

1003.32

1044.53

2047.85

43.45

529.77

573.22

合 计

5273.36

7409.47

12682.83

4921.72

6021.42

10943.14

351.64

1388.05

1739.69

(4)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2020年澧县城管局非税收入计划数为715.00万元,实际完成数为908.2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计划

实际完成

完成率

局机关

99.00

135.05

136.41%

执法大队

51.00

292.44

573.41%

环卫处

540.00

465.78

86.26%

园林处

25.00

14.95

59.80%

合 计

715.00

908.22

127.02%

(四)部门绩效目标

1.部门绩效总目标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主体为依托,城乡一体、运行有序的环卫管理和运行体系;改善绿化环境,美化城市市容;逐步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2.2020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执法大队)对建筑“两违”行为处理率100%,执法投诉率≤1%;

②(执法大队)市容“六乱”行为处理率100%,流动摊贩规范经营、市容整洁;

③(园林处)对100万平方米城区绿化养护进行管理及考核,城区绿化养护达到《常德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一级标准;

④(园林处)对5个公园广场进行维护,公园广场设施设备完好率100%;

⑤(园林处)对9座公厕进行维护,公厕设施设备完好率100%;

⑥(园林处)对县城绿地规划进行审批,县城绿地规划符合《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 51346-2019;

⑦(环卫处)对城区327.73万平方米街道清扫清运项目及餐厨垃圾清运收集进行考核,考核质量分别达到《澧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ppp项目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澧县餐厨垃圾收集转集转运考核细则》标准;

⑧(环卫处)垃圾焚烧发电年处理12.65万吨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处理达环保指标,其中颗粒物标准:20mg/Nm³;SO2(二氧化硫)标准:80mg/Nm³;NOx(氮氧化物)标准:250mg/Nm³;Hcl(氯化氢)标准:50mg/Nm³;CO(一氧化碳)标准:80mg/Nm³ ;

⑨(环卫处)垃圾填埋场日常监督管理率100%,填埋场垃圾无泄露和二次污染;

⑩(环卫处)对5.5万吨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进行处理,渗滤液排放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其中:                色度40;化学需氧量(CODcr)/(mg/L)100;生化许氧量(BOD5)/(mg/L)30 ;总氮(mg/L)40;氨氮(mg/L)25;

⑪(城管局)对巡查中发现的违章大型墙体广告进行拆除、落地广告牌进行清理、牛皮癣进行清除,大型墙体广告无安全隐患、无落地广告牌,城区基本无老旧牛皮癣;

⑫(城管局)户外广告行政审批完成率100%,施工占道收费按《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标准》(湘发改价[2015]1119号)执行。

(2)效益指标

①通过环卫清洁、园林养护市场化,增加清洁公司、养护公司的收入及政府税收,带动生产力;

②为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创造条件;

③美化城市环境,减少、控制环境污染,提升城市品质;

④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全民环境卫生意识,居民生活品质不断改善;

⑤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90%以上。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1.2020年基本支出预、决算情况

2020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3879.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54.3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74.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00万元;上年结转680.58万元,主要为考核奖励和调资补助;本年调整713.27万元,主要是预算追加人员工资、津补贴等;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5273.36万元。

2020年基本支出决算4921.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681.1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62.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5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51.64万元,结余指标主要为预拨的2020年度考核奖励等。各单位具体情况如下表:

2020年局机关及其二级机构基本支出预、决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决算金额

结转结余(预算可用指标—决算)金额

年初预算

上年结转

本年调整

预算可用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

3354.34

79.02

-11.66

3421.70

3681.10

-259.40

1

城管局机关

135.09

16.79

16.80

168.68

137.76

30.92

2

执法大队

1486.23

28.37

13.05

1527.65

1849.91

-322.26

3

环卫处

1013.25

33.86

23.39

1070.50

1054.98

15.52

4

园林处

719.77

0.00

-64.90

654.87

638.45

16.42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374.17

593.91

716.64

1684.72

1162.11

522.61

1

城管局机关

17.00

13.25

76.35

106.60

114.76

-8.16

2

执法大队

152.80

283.43

198.27

634.50

314.13

320.37

3

环卫处

140.17

238.19

195.56

573.92

370.33

203.59

4

园林处

64.20

59.04

246.46

369.70

362.89

6.8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1.00

7.65

8.29

166.94

78.51

88.43

1

城管局机关

0.00

0.00

3.75

3.75

10.41

-6.66

2

执法大队

4.40

2.00

65.60

72.00

15.60

56.40

3

环卫处

39.10

5.65

24.24

68.99

50.52

18.47

4

园林处

107.50

0.00

-85.30

22.20

1.98

20.22

合计

3879.51

680.58

713.27

5273.36

4921.72

351.64

1

城管局机关

152.09

30.04

96.90

279.03

262.93

16.10

2

执法大队

1643.43

313.80

276.92

2234.15

2179.64

54.51

3

环卫处

1192.52

277.70

243.19

1713.41

1475.83

237.58

4

园林处

891.47

59.04

96.26

1046.77

1003.32

43.45

上表中,部分项目存在决算金额大于预算可用指标的情况,即结转结余为红字,主要原因为指标之间存在混用情况。

  2.基本支出决算与预算数、上年数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19年决算

2020年预算

2020年决算

2020年决算较年初预算增+(减-)

2020年决算较上年决算增+(减-)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工资福利支出

3547.33

3753.64

3681.10

-72.54

-1.93%

133.77

3.77%

1

城管局机关

123.22

135.09

137.76

2.67

1.98%

14.54

11.80%

2

执法大队

1661.35

1798.03

1849.91

51.88

2.89%

188.56

11.35%

3

环卫处

1048.91

1013.25

1054.98

41.73

4.12%

6.07

0.58%

4

园林处

713.85

807.27

638.45

-168.82

-20.91%

-75.40

-10.56%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586.57

455.16

1162.11

706.95

155.32%

575.54

98.12%

1

城管局机关

176.12

17.00

114.76

97.76

575.06%

-61.36

-34.84%

2

执法大队

153.99

233.79

314.13

80.34

34.36%

160.14

103.99%

3

环卫处

254.88

140.17

370.33

230.16

164.20%

115.45

45.30%

4

园林处

1.58

64.20

362.89

298.69

465.25%

361.31

22867.7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1.76

63.50

78.51

15.01

23.64%

-23.25

-22.84%

1

城管局机关

11.30

0.00

10.41

10.41

——

-0.89

-7.88%

2

执法大队

31.23

4.40

15.60

11.20

254.55%

-15.63

-50.04%

3

环卫处

51.31

39.10

50.52

11.42

29.21%

-0.79

-1.54%

4

园林处

7.92

20.00

1.98

-18.02

-90.10%

-5.94

-75.00%

合计

4235.66

4272.30

4921.72

649.42

15.20%

686.06

16.20%

1

城管局机关

310.64

152.09

262.93

110.84

72.88%

-47.71

-15.36%

2

执法大队

1846.57

2036.22

2179.64

143.42

7.04%

333.07

18.04%

3

环卫处

1355.10

1192.52

1475.83

283.31

23.76%

120.73

8.91%

4

园林处

723.35

891.47

1003.32

111.85

12.55%

279.97

38.70%

上表反映,2020年澧县城管局及其二级机构基本支出合计较年初预算增加649.42万元,增幅15.20%,其中:局机关基本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110.84万元,增幅72.88%;执法大队基本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143.42万元,增幅7.04%;环卫处基本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283.31万元,增幅23.76%;园林处基本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111.85万元,增幅12.55%。2020年基本支出决算合计较上年增加686.06万元,增幅16.20%,其中:城管局机关基本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7.71万元,减幅15.36%;执法大队基本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33.07万元,增幅18.04%;环卫处基本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0.73万元,增幅8.91%;园林处基本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79.97万元,增幅38.70%。

(1)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减少72.54万元,减幅1.93%,主要原因为园林处年初预算的工资福利中奖金的来源为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决算增加133.77万元,增幅3.77%,其中执法大队增幅最大,主要原因为提前发放了2020年的部分奖金。园林处的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增加706.95万元,增幅155.32%,主要原因为:部分单位年初预算未包括扶贫、党建等支出;城管局、环卫处在年初预算时将执法成本、整治经费、环卫业务工作等人员经费及日常支出计入了专项支出;执法大队将部分基本支出计入了项目中,绩效小组在数据统计时已将其计入基本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5.54万元,增幅98.12%,需要说明的是绩效评价小组将执法大队、环卫处原本计入专项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款项性质统计为公用经费,将园林处部分不属于项目支出的预算外支出统计为公用经费,但是未对上述单位2019年账面支出进行重新梳理,2019年决算数以报表数列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年初预算增加15.01万元,增幅23.64%。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5万元,减幅22.84%,减少的原因为园林处人员有所减少、执法大队部分队员下放到街道后大队食堂生活费有所减少。

3.“三公经费”支出和管理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使用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19年决算

2020年预算

2020年决算

2020年决算较年初预算 增+(减-)

2020年决算较上年决算 增+(减-)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公务接待费

5.28

17.50

6.05

-11.45

-65.43%

0.77

14.58%

1

城管局机关

2.09

3.50

3.10

-0.40

-11.43%

1.01

48.33%

2

执法大队

2.96

3.00

2.95

-0.05

-1.67%

-0.01

-0.34%

3

环卫处

0.00

2.00

0.00

-2.00

-100.00%

0.00

——

4

园林处

0.23

9.00

0.00

-9.00

-100.00%

-0.23

-10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2.07

102.00

85.51

-16.49

-16.17%

3.44

4.19%

1

城管局机关

5.04

3.50

3.68

0.18

5.14%

-1.36

-26.98%

2

执法大队

73.35

83.00

78.93

-4.07

-4.90%

5.58

7.61%

3

环卫处

1.59

10.50

2.06

-8.44

-80.38%

0.47

29.56%

4

园林处

2.09

5.00

0.84

-4.16

-83.20%

-1.25

-59.81%

因公出国(境)支出

——

——

——

——

——

——

——

合计

87.35

119.50

91.56

-27.94

-23.38%

4.21

4.82%

1

城管局机关

7.13

7.00

6.78

-0.22

-3.14%

-0.35

-4.91%

2

执法大队

76.31

86.00

81.88

-4.12

-4.79%

5.57

7.30%

3

环卫处

1.59

12.50

2.06

-10.44

-83.52%

0.47

29.56%

4

园林处

2.32

14.00

0.84

-13.16

-94.00%

-1.48

-63.79%

2020年澧县城管局部门整体“三公经费”决算数为91.56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7.94万元,减幅23.38%,本年度“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较好;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1万元,增幅4.82%。

(2)“三公经费”管理情况

为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澧县城管局及二级机构均制定了《来客接待制度》,对公务接待范围、接待程序、接待地点、接待标准、接待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执法大队为加强对执法车辆的管理,明确大队政办室为执法车辆的管理部门,制定了《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督查考核办法》,对执法车辆的使用与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执法车辆的日常加油、维修、保险购买均建立了台账。此外,各中队驾驶员及中队长还签署了《澧县城管执法大队车辆安全承诺书》,落实了车辆安全责任制。

(二)项目支出情况

1.项目支出预、决算情况

2020年澧县城管局项目支出年初预算4811.83万元,上年结转456.20万元,年内调整预算2141.44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指标合计7409.47万元。

2020年项目支出决算6021.4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388.0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上年结转

年初预算

本年调整

可执行指标

本年支出

结转结余

1

城市管理事务中心经费



22.76

22.76

36.76

-14.00

2

城管执法大队经费



30.00

30.00

30.00

0.00

3

22条道路清扫



400.00

400.00

400.00

0.00

4

海创补偿款

100.00



100.00

100.00

0.00

5

城乡垃圾PPP项目



3084.53

3084.53

2527.44

557.09

6

弃土压浸项目



496.50

496.50

496.50

0.00

7

执法成本


26.00

-26.00

0.00


0.00

8

集中整治经费


27.16

-27.16

0.00


0.00

9

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工程


111.00

-111.00

0.00


0.00

局机关小计

100.00

164.16

3869.63

4133.79

3590.70

543.09

10

城管执法装备费和拆违费

110.99

255.00

0.00

365.99

184.31

181.68

11

市容监察人员工资

38.38

75.00

-30.00

83.38

32.99

50.39

12

城管执法专项经费

5.74

50.00

0.00

55.74

73.58

-17.84

执法大队小计

155.11

380.00

-30.00

505.11

290.88

214.23

13

垃圾焚烧处理费

0.00

1164.80

-426.32

738.48

738.48

0.00

14

垃圾填埋场运转经费

84.43

150.00

0.00

234.43

133.47

100.96

15

渗滤液处理承包

0.00

155.62

-13.00

142.62

142.62

0.00

16

餐厨垃圾收集承包

0.00

0.00

80.74

80.74

80.74

0.00

环卫处小计

84.43

1470.42

-358.58

1196.27

1095.31

100.96

17

2018年春节美化尾款


59.80

0.20

60.00


60.00

18

县城西北入口及绕城北路北侧绿化工程


951.00

-651.00

300.00


300.00

19

城维费-园林花卉


20.00

-11.50

8.50

8.50

0.00

20

扶贫创建


20.00

-12.00

8.00

7.87

0.13

21

城区园林设施设备维修维护


130.00

-21.25

108.75

106.01

2.74

22

绕城北线南侧20米宽带状绿化深化设计


100.00

-100.00

0.00


0.00

23

2020年春节美化工程款


300.00

-300.00

0.00


0.00

24

园林花卉


40.00

0.00

40.00

29.59

10.41

25

2019年春节美化工程款


150.00

-10.00

140.00

132.12

7.88

26

2019县城区绿化市场化养护

116.66

128.50

-7.72

237.44

237.44

0.00

27

2020年县城区绿化市场化养护服务


897.95

-226.35

671.60

523.00

148.60

园林处小计

116.66

2797.25

-1339.61

1574.30

1044.53

529.77

合计

456.20

4811.83

2141.44

7409.47

6021.42

1388.05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绩效评价小组对澧县城管局的上述项目进行了核查,根据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提供的项目资料,结合检查会计资料和现场核查情况,发现园林处存在将工程项目发包给芷兰园林公司、芷兰园林公司再进行工程转包分包的情况,工程发包程序、制定的工程转包及分包制度不符合规定,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未经市场化检验;局机关存在以项目名义申报预算资金,实际用于公用经费的情况;执法大队的专项资金存在挪项情况。资金使用欠规范。

(三)预算管理情况

澧县城管局年初根据人员情况、财政定额标准据实编制部门预算。预算编制形成预算建议数后,经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核,局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报县财政局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通过“两上两下”程序后由财政部门下达最终预算控制数。

澧县城管局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收入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办公设备购置》《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差旅费报销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坚持会审与“一支笔”审批,严格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报销的开支票据要有事由、有经手、有证明,由出纳核准票据张数、金额后,纪检组长审核,分管财务的负责人签字审批。金额3.00万元以上支出必须事前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2020年部门整体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

(1)(执法大队)全年共查处“两违”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经统计执法投诉率为0.58%,目标完成;

(2)(执法大队)对市容“六乱”行为进行了有效整治,劝导和制止了各种占道经营行为,流动摊贩规范经营、市容整洁方面有了很大改善,目标视同完成;

(3)(园林处)对100万平方米城区绿化养护进行了管理及考核,对5个养护公司的全年考核评分均达到《常德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一级标准,现场查看绿化养护情况较好,目标完成;

(4)(园林处)对5个公园广场进行了维护,现场查看设备设施完好,目标完成;

(5)(园林处)对9座公园内公厕进行了维护,现场查看时公厕设施设备完好率100%,目标完成;

(6)(园林处)对县城绿地规划进行了审批,县城绿地规划符合《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 51346-2019,目标完成;

(7)(环卫处)对城区327.73万平方米街道清扫清运项目及餐厨垃圾清运收集进行了考核;现场查看时垃圾清扫、清运情况较好,目标完成;

(8)(环卫处)2020年共计处理生活垃圾12.12万吨,现场查看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在线监测系统显示均达到环保指标;因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行业的经营活动有所萎缩,生活垃圾处理量达到绩效目标的95.81%,目标视同完成;

(9)(环卫处)垃圾填埋场进行了日常监督管理,填埋场垃圾未发生泄露和二次污染情况,目标完成;

(10)(环卫处)根据现场查看渗滤液排放运行记录,运行记录上处理污水量为5T/H,现场查看到的在线监测仪时处理量为7.558T/H,以此计算出的平均年处理为5.5万吨;根据在线监测仪器显示的水污染排放值均在《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以下,目标完成;

(11)(城管局)对巡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墙体广告进行了拆除、对落地广告牌进行了清理、对牛皮癣进行了清除,现场查看时大型墙体广告无安全隐患、无落地广告牌,城区无老旧牛皮癣,目标完成;

(12)(城管局)进行了户外广告行政审批,经查看卷宗,施工占道收费均按《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标准》(湘发改价[2015]1119号)执行,目标完成。

2.效益指标

(1)园林处所属的芷兰园林公司历年累计亏损145.61万元,近三年亏损合计80.24万元,没有产生经济效益。目标未完成。

(2)为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创造了条件。目标完成。

(3)美化了城市环境,减少、控制环境污染,提升了城市品质。目标完成。

(4)为居民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了全民环境卫生意识,居民生活品质不断改善。目标完成。

(5)执法大队的社会公众满意度为88.79%,环卫处的社会公众满意度为88.32%。目标未完成。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澧县城管局部门履职效益显著,主要表现在:

1.经济效益

通过环卫清洁、园林养护市场化,增加了清洁公司、养护公司的收入及政府税收,带动了生产力;营造的优美环境为我县的招商引资工作创造了条件。

2.生态效益

通过对城乡垃圾清扫清运、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对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理,对城区绿化进行养护等一系列举措,有效美化了我县的城市环境,减少、控制了环境污染。

3.社会效益

2020年城管局组织开展户外广告、违规占道专项整治行动27次,累计清理“牛皮癣”3000 余起,拆除破旧横幅广告 1000 余幅,查处违规车身广告 300 余处,拆除违规设置的大型户外立柱广告牌4 处,立案查处违规散发小广告行为300余起,清理各类占道经营850余起,引导 600 余户流动商贩到指定地点经营。全年共计顶格处罚渣土运输“跑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11起,对县城区35个在建工地实行专人值守,加大巡查及拆违力度,累计发出《停止施工通知书》56份,发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32份,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9 份,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2 份,巡查违法建筑450余处,下达停工通知170余份,拆除310余处,拆除面积25000余平方米。通过上述整治行动及环卫清洁、园林养护工作,为我县居民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了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居民生活品质不断改善。

4.行政效能

经中共澧县县委、澧县人民政府考核,澧县城管局2020年度的考核结果为良好等次。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调查,社会公众对澧县城管局的综合满意度为90.08%,对执法大队的满意度为88.79%,对环卫处的满意度为88.32%,对园林处的满意度为95.33%。

四、评价结论及等次

绩效评价小组依据相应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将局机关及三个二级机构各按总分值的25%计算得分。经综合评分,澧县城管局部门整体得分82.45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详见附件2。

评分情况如下:

(一)投入15分,得分12.025分。扣分项目为:绩效目标合理性扣0.75分,绩效指标明确性扣0.1分,“三公经费”变动率扣0.25分,重点支出安排率扣1.875分。

(二)过程25分,得分13.475分。扣分项目为:预算执行率扣2.25分,预算调整率0.875分,结转结余率扣1分,结转结余变动率扣0.75分,公用经费控制率扣1分,政府采购执行率扣1.75分,管理制度健全性扣0.4分,资金使用合规性扣1.5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扣0.5分,基础信息完善性扣0.25分,管理制度健全性扣0.25分,资产管理安全性扣0.75分,固定资产利用率扣0.25分。

(三)产出30分,得分29.5分。扣分项目为:完成及时率扣0.5分。

(四)效果30分,得分27.45分。扣分项目为:经济效益扣0.75分,行政效能扣1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扣0.8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局机关和二级机构职责权限不清

澧县城管局的行政处罚由二级机构具体执行,但局机关未完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行政处罚文号由各二级机构拟定,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城管局名义发出,局机关未对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文号登记管理,且行政处罚款由各二级机构收缴并计入其各自的非税收入,未统一到局机关,存在行政处罚与罚款收缴脱节的情况。局机关也未对二级机构2020年度的职责、职能情况进行考核。

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城管系统机构改革一直未落地,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相关法律、法规、解释缺失。澧县城管局的行政机构工作人员除四名局党组成员外,其他大部分人员是从二层单位抽调的工作人员,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在城市综合管理内容及职责边界上还不够清晰。

(二)绩效目标设定欠严谨

局机关绩效目标设置拆除违法建设200处,实际局机关不实施该项工作,该工作具体由执法大队实施;执法大队设置的两违建筑拆除任务数不合理,应设置任务下限值;环卫处目标设置已填埋垃圾焚烧日处理100吨依据不充分、年处理生活垃圾量的整体绩效目标申报值与专项绩效目标申报值不一致。

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未根据客观实际设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申报工作不扎实。

(三)预算配置欠合理、预算执行差异大

1.三公经费预算过高

园林处的三公经费变动率为12%,预算过高,和实际执行数相差较大。

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为:预算编制不合理。

2.重点支出安排率过低

执法大队的重点支出安排率为19.94%,环卫处的重点支出安排率为43.81%,园林处重点支出安排率为78.26%。

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为:机构人员支出占比较高。

3.预算执行率较低、结转结余率较大

局机关的预算执行率为87.33%、结转结余率为12.67%;执法大队的预算执行率为89.73%、结转结余率为10.27%;环卫处的预算执行率为85.03%、结转结余率为14.97%;园林处的预算执行率为78.26%、结转结余率为21.74%。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为:局机关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PPP项目因未完成年终考核仅支付至2020年10月份;执法大队部分财政指标上线较迟,执法装备费、拆违费等项目经费结余较大;环卫处的垃圾填埋场调节池膜覆盖工程正在进行结算评审,工程款暂未付清;园林处的2018年春节美化尾款、县城西北入口及绕城北路北侧绿化工程、2020年县城区绿化市场化养护服务第四季度养护费等按合同规定及财政结算评审结果于2021年支付。

4.预算调整率较高

执法大队的预算调整率为14.31%,环卫处的预算调整率为9%,园林处的预算调整率为-39.69%。

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为:预算编制不合理。

5.公用经费控制率高

局机关的公用经费控制率为636.88%。

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为:局机关按人员编制数确定的公用经费编制年初预算,实际局机关借调人员较多,导致公用经费支出较大,且扶贫、党建、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补贴等未纳入年初预算。

6.政府采购执行率变动大

局机关的政府采购执行率为0,执法大队的政府采购执行率为92.21%,环卫处的政府采购执行率为230.88%,园林处的政府采购执行率为76.43%。

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为:预算编制不合理,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

(四)预算管理不到位

1.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1)“垃圾发电厂”投入运营后,环卫处垃圾填埋场职工的日常工作主要为填埋场巡视和监督渗滤液正常排放,之前制定的《垃圾填埋场管理制度》中的《库区现场管理制度》《推土机操作员管理制度》等已不适用于填埋场目前的工作状态。

(2)园林处工程转包及分包制度不符合规定。

2.截留行政处罚收入

芷兰园林公司截留行政罚没收入一笔计3000.00元,罚没收入由芷兰园林公司开具发票后收取,未上缴财政。

3.会计信息不真实,会计核算欠规范

(1)芷兰园林公司会计信息不真实

芷兰园林公司账面实收资本与存货均不实,导致芷兰园林公司资产账实不符。

(2)支出票据不合规

执法大队、环卫处食堂支出仅有领条,食堂承包方未开具劳务发票;园林处12月的14号凭证ETC报销发票不齐。

(3)专项资金存在挤占、挪项情况

局机关以项目名义申报预算资金,实际用于公用经费;执法大队专项资金之间存在挪项情况。

4.决算未公开

截止绩效评价日,该部门未进行决算公开。

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财务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欠规范,审核力度不够,局机关监督管理不到位。

(五)实物资产管理不够规范,资产利用率有待提高

1.环卫处、园林处的实物资产年末未盘点,局机关及二级机构的固定资产均未贴标管理。

2.执法大队的在建工程、长期借款账实不符。该单位1999年由职工集资与单位出资建立城管综合楼,综合楼2001年建成并交付使用,但未办理产权证,其中16套住宅及14间门面均已交付给职工。2006年执法大队迁入现办公地址后,原综合楼办公用房及附属楼已由县国资中心协调无偿给县城投公司使用,但未办理任何手续。执法大队账面的在建工程及职工集资形成的长期借款一直挂账未处理。

3.环卫处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部分资产未投入使用

(1)环卫处因城区三改四化建设已拆除或已报废固定资产金额共计101.33万元,其中公共基础设施29.79万元,固定资产71.54万元。环卫处已就上述资产向县国资中心申请处置,但未予批复。截止绩效评价日,上述已拆除或已报废固定资产仍未进行账务处理。

(2)固废流转中心的压缩车间及配套设施账面金额为1641.18万元,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未发挥作用。

4.园林处的存货(苗木)在现场查看时存在枯死、树型较差等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且上述苗木自取得之日起一直未消耗,未充分发挥其效益。

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资产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环卫处固废流转中心的压缩车间的设计用途为生活垃圾压缩及中转,该项目建成后我县又在城乡建立了几十座垃圾压缩站,生活垃圾经压缩站压缩后直接转运至“垃圾发电厂”焚烧,无须通过该压缩车间压缩或中转。

(六)业务管理有待加强

城管局行政处罚文号未进行登记管理,局机关全年共下达多少行政处罚决定书需由各二级单位提供数据并汇总。

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对相关业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职责权属不清。

(七)园林处与芷兰园林公司政企未分开,存在不合规现象

1.芷兰园林公司的成立不合规

芷兰园林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3日,注册资金200.00万元,现任法定代表人张涛,公司地址为湖南省澧县澧阳街道办事处万寿宫居委会翊武路645号。公司股东9人,为园林处在编人员,不符合公司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管理模式为与园林处实属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由园林处统一经营管理。

2.芷兰园林公司注册资本出资不到位,资产不实,经营亏损

我们查阅了芷兰园林公司最近3年的财务报表,并对其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了详细分析。公司2020年末账面资产总额为473.91万元,其中存货金额为200.00万元,占账面资产总额的42.20%,经调查上述存货实质上并不存在,系芷兰园林公司成立时因出资不到位而引发的不实苗木交易形成,股东出资的200.00万元已经以支付苗木款的方式转出,故芷兰园林公司账面的实收资本及存货均不存在,剔除上述不实资产后芷兰园林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73.91万元,负债总额为419.51万元,净资产为-145.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3.16%。

经统计,芷兰园林公司2018-2020年累计交纳税金26.53万元,其中主要为增值税23.77万元。芷兰园林公司历年累计亏损145.61万元,近三年亏损80.24万元。

3.芷兰园林公司部分工程项目承接和工程分包、转包不合规

园林处实施的部分项目通过招投标的形式或直接交由芷兰园林公司实施,园林处未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对芷兰园林公司进行管理。2020年芷兰园林公司在建项目9个,其中4个建设项目来源于园林处,工程个数占比44.44%;其他5个项目来源于县住建局、经投公司、城投公司等国企或行政事业单位,芷兰园林公司未承接其他社会业务。园林处与芷兰园林公司签订的合同明确约定工程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但芷兰园林公司无施工队伍,其承接的工程项目劳务部分采取分包形式由其他施工队实施。

4.芷兰园林公司账面发现的其他问题

2020年1月的一张作废发票未及时进行处理,导致账面多记收入和多记应收账款185657.00元。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理顺城管局机关及二级机构的上下级关系

加快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明确局机关与二级机构分别的职能职责及执法事权,局机关加强对二级机构的监督及管理,包括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

(二)加强绩效目标申报工作

绩效目标各指标应由主管单位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共同商议,根据实际情况准确设置,设置的目标应可衡量、可考核。

(三)科学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管理

根据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初工作计划进行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减少预算调整幅度。单位根据工作进度建议财政部门及时下拨资金,在合理合规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四)加强财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杜绝超范围使用的情况。对未取得正规发票的食堂伙食费正确获取相关票据,加强财务审核力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完整。对芷兰园林公司截留的3000.00元行政罚款应及时上交财政,罚款应开具正式的非税票据。

(五)加强实物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

各单位应建立资产定期清查机制,及时对实物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贴标管理,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人,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对于资产账实不符的情况查明原因,按程序核销处理。闲置资产应积极采取措施盘活或移交县国资中心统一管理,避免闲置浪费。园林处的苗木资产应悉心培管,提高其商业价值,以利于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逐步消化,充分实现其经济效益。

(六)规范业务程序,加强业务管理

严格执行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将岗位工作内容具体化、明细化,规范行政处罚文号的登记管理工作。

(七)政企分开,督促企业转型

建议园林处理顺与芷兰园林公司的关系,对芷兰园林公司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履行对芷兰园林公司监督和管理职责。芷兰园林公司应规范工程承接及工程管理,独立自主发展,克服“等、靠、要”的思想,除依托园林处等政府单位的主导作用外,还应大力发挥市场化作用,主动出击,抢占市场,成为名副其实的市场化运营企业。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由于芷兰园林公司的经济性质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其财务报表与园林处的财务报表口径不一致,本报告中园林处的数据未包含芷兰园林公司的相关数据。

(二)绩效评价小组现场查看时发现,德隆商业广场与珍珠市场交界处水域及水域旁绿化带垃圾较多,长时间无人清理,对周边群众的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经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到,该地区应属于德隆商业小区的物业公司管理。建议对于类似垃圾清扫的管理盲区应明确责任主体,及时解决问题。

附件:

1.2020年度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2020年度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2020年度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调查问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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