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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2015年雷公塔镇龙垱村土地开发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6-08-29 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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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及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专项资金绩效重点评价的通知》(澧财函〔2015〕6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局于2016年6月上旬组织对雷公塔镇龙村土地开发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有关规定,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澧县雷公塔镇龙村土地开发是县级开垦费项目,主要用途是为了新增耕地,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水平。项目区位于雷公塔镇龙村,规模面积28.03公顷(折合420.45亩),其中新增耕地17.77公顷(折合266.55亩),计划总投资134.44万元,该项目于2015年2月开工建设,2015年5月竣工,已通过项目初验。

项目绩效目标将龙村其他草地、沼泽地、内陆滩涂地的土地开发整理28.03公顷(折合420.45亩),其中新增耕地17.77公顷(折合266.55亩),并完成相关配套工程,项目主要工程任务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配套工程。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2015年雷公塔镇龙村土地开发整理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今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同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采取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财政支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我县绩效评价工作体系。

2、绩效评价过程。5月中旬,澧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进行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自评工作。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建立了雷公塔镇龙村土地开发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体系”。6月2日至13日,通过座谈听取情况、核查资金使用、采集数据、实地查看项目工程、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了现场评价。

三、绩效评价结果

雷公塔镇龙村土地开发项目的实施,增加了耕地面积,提高了土壤肥力,对水土保持、推广农业结构调整、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建设高产、优质农业、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通过走访调查,老百姓对此感到满意,认为此项目解决了他们种地难、排灌难的问题,也增加了他们的收入。并根据澧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和《雷公塔镇龙村土地开发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等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得分为95.5分,绩效为“优秀”。

四、项目主要绩效情况

1、新增耕地及依据。根据澧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澧县雷公塔镇龙村土地开发项目立项的报告》(澧国土整〔2014〕02号)、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澧县雷公塔镇龙村土地开发项目等两个项目实施任务书的通知》(常国土资耕字〔2014〕27号),雷公塔镇龙村土地开发规划建设总规模28.03公顷,其中新增耕地17.77公顷。

2、完成的配套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坡面土方开挖34870.55立方米、推土整理24870.55立方米、土地翻耕17.77公顷、除杂177700.889立方米、人工细部平整17.77公顷;农田水利工程:整修农渠3135米,采用现浇砼沟渠,新修过路涵303米,预制砼涵管,其中(Φ500涵管100米,采用进出口浆砌块石挡墙;Φ200涵管203米)、新修节制闸Ⅰ型20处、新修节制闸Ⅱ型6处;田间道路工程:新修一级田间道1480米,其中一条路面宽3.5米,3米砼路面铺设长700米,一条路面宽3米,2.5米砼路面铺设长780米;整修二级田间道615米,路面宽3.5米,其中3米路面铺设0.1米厚的碎石;新修二级田间道620米,路面宽3.5米,其中3米路面铺0.1米厚碎石;新修生产路150米,粘土路面,路面宽2米;新修会车道3处;其它工程:建设标志牌1块,小标示牌30块。

3、其他效益。该项目区从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几个方面考量,基本符合项目规划设计要求,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社会效益方面:新增了耕地17.77公顷。村对新增的耕地分发给当地50多户农户经营;生态效益方面:美化了农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提高了土壤肥力,解决了排灌问题,土地质量及水土流失治理效果明显;经济效益方面:项目区老百姓增加了耕种面积,种植收入提高。开发前老百姓种植水稻要靠天收,产量低下,每亩 生产稻谷600公斤,项目实施后,通过田、水、路、林、渠的改造,全域可进行机械化操作,大大降低了劳动成本,全部农田可直流灌溉,每亩平均产水稻1200公斤,经济效益翻翻,增加600公斤稻谷,纯收入按每公斤2.8元算每亩(两季)增加收入1680元;开发前油菜亩产100斤左右,项目实施后亩产300斤,亩产增收200斤,按1.5元每斤计算,每亩可增加收入300元,项目区水田采用稻-稻-油种植结构,土地开发后,新增的17.77公顷(266.55亩)水田可净增产值52.7769万元(每亩净增1980元)。

五、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经查:该项目属县级开发项目,资金来源于县级开垦费,计划投资178.63万元,预算评审资金为134.44万元。项目已竣工,但未进行结算评审,目前已拨付88.51万元。已拨付资金明细:前期工作费3.6万元(设计费)、工程施工费84.91万元。

六、存在的问题

未及时进行结算评审。该土地整理开发从2015年2月动工到5月竣工,目前为止,投资评审中心已送达结算评审征求意见稿,国土局未及时反馈意见,导致未出结算评审结论,工程款未结清,未进行审计。

七、有关建议

1、建议对送达的结算评审征求意见稿及时反馈意见,得出结算评审结论,按照合同及时结清工程款。

2、搞好审计,根据审计结论及时整改。

点击下载:项目建设情况表

          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

          项目投资预期效益表

          澧县2015年度雷公塔镇龙垱村土地开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雷公塔镇龙垱村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资金绩效评价实地调查问卷汇总(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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