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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澧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03-10 15:15 信息来源:澧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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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关于澧县2022年预算执行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二、2022年财政工作成效

三、2023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三)社保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四、扎实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

第二部分有关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附件

1.2023年澧县预算公开附表

2.2023年预算重要事项解释说明

3.2023年澧县“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

4.2022年度本地区及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说明

5. 重要政策、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汇总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三)

关于澧县2022年预算执行与2023年

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22日在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戴作东

各位代表:

根据预算法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我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前所未有的经济下行压力、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力度空前的减税降费措施、历史罕见的极端气候,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坚守“三保”底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2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431万元,扣除留抵退税等因素后,同口径下降1.55%。其中税收完成141366万元,非税完成590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为70.53%,比上年74.67%下降4.14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占比为29.47%。

2022年,全县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573万元,比上年增长2.63%。其中税收收入99508万元,比上年增长2.95%,非税收入59065万元(含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2455万元),比上年增长2.0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为62.75%;非税收入占比为37.25%,比上年37.45%下降0.2个百分点。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431万元中,除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573万元外,上划中央收入41293万元,上划省级收入565万元。

2022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7755万元,比上年596171万元增加91584万元,增长15.36%。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全县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573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32983万元(其中可支配的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170278万元,专项性质转移支付收入26270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5341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收入211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4241万元),调入资金10993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16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81839万元,收入总计862835万元。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7755万元,加上解支出17897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424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893万元,结转下年使用支出114045万元,支出总计862835万元,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52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949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12800万元,上年结余2113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08633万元。政府性基金本年支出197500万元,加上解支出95万元,结转下年使用支出11033万元,调出资金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08633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及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87737万元,加财政补贴收入99144万元,利息收入1284万元,转移收入12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91万元,其他收入879万元,收入总计19316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3451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3021万元,支出总计176472万元。当年结余16688万元,加上年结余120422万元,滚存结余13711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70万元,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710万元,上年结转83万元,收入总计863万元。支出863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2022年财政工作成效

(一)财力收入难中有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财税收入征管工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强力调度,财政部门逐月研判收入形势,及时提出了到项目、到部门、到节点的收入挖潜应急预案,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有力扭转了收入下滑的颓势。全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6亿元,同比增长2.63%,其中税收收入9.95亿元,同比增长2.95%,非税收入5.91亿元,同比增长2.08%,收入质量得到有效巩固。此外,财政部门进一步拓展收入渠道,通过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各项收入颗粒归仓,实现收入11亿元。通过大力向上争资,全年共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17.03亿元,同比增长13.23%;争取到专项债券11.28亿元,同比增长12.91%,总量创历史新高。通过存量资金清理,整合财力1.74亿元。一系列促收举措极大地缓解了财政收支平衡风险。

(二)重点支出保障有力。2022年,财政部门坚持保基本、保大盘、保稳定的态度和立场,坚定保“三保”资金不断链的信心和决心,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努力开源节流、挖潜增效,有力保障了重点支出。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7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36%。其中民生支出52.1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78%。全县工资福利等政策性待遇、各单位运转支出以及特殊群体各种补助救助的民生资金,均按时足额拨付到位。镇街、村(社区)的运转经费实现“五年增”,镇街公务费平均增加20万元,平均达到200万元,村(社区)运转经费在上年度平均增加3万元的基础上,再平均增加3万元。消防二队、新裕公路、一中教学楼建设等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所需资金全部保障到位,各类上级专项资金也是应拨尽拨。

(三)财政管理规范有效。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管理要效益,充分挖掘财政工作潜力。出台了

《澧县财政资金拨付审批管理办法》和《保障全县财政平稳运行十二条措施》,全县上下进一步凝聚过“紧日子”、过“苦日子”的共识,为年度预算收支平衡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财政部门持之以恒地抓管理、抓调度、抓落实,定期对上联络汇报,对内考核结账,以创先争优来检验财政工作成色,全省市县财政日常管理绩效评价获得A级,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预决算公开、财政暂付款管理、绩效管理、农财工作、财会监督、行政系统业务、税政法制、信息宣传等多项工作获得省财政厅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表彰。

(四)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县委县政府把化债工作摆在防风险、保稳定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压实债务风险防控和债务化解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目标,加强财政金融协同,强化政策资金衔接,存量债务利率全部置换到6%以下。财政部门科学统筹各类资金资源,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顺序,想方设法挤出财力,全力化解各类债务,落实监管举措,严格控制债务增量,有效缓释了政府债务风险。2022年,我县化解政府隐性债务4.73亿元,累计化解20.35亿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增收形势严峻、挖潜空间狭窄、增支压力与日俱增,财政收支矛盾愈发突出,财政稳健运行和预算平衡的不确定性大幅增加,“预算紧平衡”、“财政紧运行”的特征更加明显。对此,我们将坚定信心、积极应对,努力克服困难,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三、2023年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要紧紧围绕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深入推进“六大专项行动”,继续大力实施“工业立县、产业强县”战略。要坚持真正过“紧日子”,过“苦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要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增强“三保”等重点支出保障能力;要坚持以收定支,优化支出结构,防范财政风险;要进一步实施全方位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规范预算管理,实行预算编制和执行全过程监督。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的初步安排是: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16466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200431万元增长8%。其中税收安排152676万元,非税安排637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为70.53%,与上年持平。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71259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158573万元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107469万元,比上年增长8%;非税收入63790万元,比上年增长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为37.25%,与上年持平。

非税收入中,国资中心净收入安排10000万元;矿业权出让收益及占用费安排10000万元;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安排2652万元;水利建设资金安排1290万元;城镇垃圾处理费安排500万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安排100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1000万元;国库存款利息安排1500万元等。

2023年上级补助收入预计412534万元,其中专项性质转移支付收入预计262390万元,可支配的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预计150144万元。可支配财力具体项目是:返还性收入19803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64538万元、重点库区转移支付62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22526万元、结算补助3024万元、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补助2508万元、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110万元、产粮大县奖励284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4749万元、固定数额补助21845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1981万元、教育共同事权转移支付1510万元,农林水共同事权转移支付786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183万元、市对县转移支付基数1648万元、农业人口城市化奖励1459万元、其他补助14万元。

调入资金165494万元,全部从财政专户调入。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893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1259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1253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14045万元,调入资金16549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893万元,收入总计892225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88268万元,加上解支出1286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预计91095万元,支出总计892225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1559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65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697万元,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1862万元,专项债券利息收入30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预计6616万元;上年结转1103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892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6520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10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支出预计25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8920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保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及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91468万元,加财政补贴收入105830万元,利息收入1251万元,转移收入590万元,其他收入882万元,收入总计200021万元。全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80204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7763万元,支出总计18796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2054万元,加上年结余137110万元,滚存结余14916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00万元,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300万元,收入总计6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60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扎实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

(一)贯彻好预算原则。有度有效预算收入。根据税(费)源现状,结合财政支出需求,合理确定全年收入目标,做大做实财政收入。既要充分挖掘收入潜力,应收尽收,应纳尽纳,确保收入预算的完整性,又不能以支定收来虚增收入,给预算执行留下硬缺口。有保有压安排支出。在财力极其有限的情况下,实行“三压缩、三倾斜”的原则。三压缩即压缩一般性支出和新增支出,压缩非部门专项预算20%-50%。三倾斜即向“三保”倾斜,向基层倾斜,向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所需资金倾斜。坚持所有“三保”资金按政策口径在预算中一次性足额保障。此外,每个镇街公务经费再增加20万元,每个村(社区)运转经费再增加3万元。有先有后保障资金。积极应对财政短收、增支等因素带来的资金保障风险,支出保障以收入实现为前提,合理确定财政支出优先顺序。国库库款调度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支出,其他非部门支出拨付与财政收入进度相匹配,部门预算支出指标上线一律预留20%。

(二)稳定好财政收入。在税费精诚共治上下功夫。将税源管控与部门职责深度融合,齐心协力落实税收征管和协税护税责任,坚决防止“跑冒滴漏”,尽可能降低税收下滑幅度和短收风险。在挖潜增收广度上下功夫。把盘活国有资产资源作为解决财政收入困难问题的根本途径,采取新增矿业产权出让、适度交易新增耕地指标、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财政收入。把立项争资和专项债券作为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主要途径,对前期工作到位、实施条件成熟的项目尤其是在建项目,配合做好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审核审批,努力提升优先项目储备率和资金申报成功率。在财力统筹深度上下功夫。除财力性资金外,上级下达的其他涉及再分配的资金,县财政要介入参与细化预算安排。进一步加大存量资金清理,按规定统筹收回的各类结余结转资金,不能收回后,再简单地对应拨付,一律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控制好财政支出。继续严格执行《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十二条措施》,落实好过“紧日子”、过“苦日子”的各项举措。坚持“看菜吃饭、量体裁衣”,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尽量打消支出激进或者投资冲动。在决策程序上,县政府在决策重大支出,出台涉及资金需求的会议纪要时,继续加大控制力度,严格把关,尽可能减少直接对财政的大额新增支出需求。在资金来源上,未落实资金来源或者无政府会议纪要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未评估自筹资金可行性的项目,不得立项实施。严格按照“两个不超过”要求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尽可能节约财政资金。在民生支出上,建立基本民生支出清单,未按规定报上级政府书面备案,或者超出财政可承受能力的新增民生政策,一律不得实施。经批准实施项目的执行标准也要就低不就高。

(四)强化好财经纪律。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和内控制度建设,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绩效评价、审计发现绩效目标偏离大、实施效果不明显、问题较为突出的项目,财政部门一律暂缓拨付资金,并视整改结果,相应压减或取消安排预算。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政策执行情况及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的监督检查,确保每五年实现所有补贴资金(项目)全覆盖。强化考核,进一步加大保障全县财政平稳运行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并纳入县委重点工作考核范围。

(五)防范好债务风险。明确责任,强化债管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调度,硬化各组长单位工作责任,定期加强调度,坚决落实好债务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积极主动打好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攻坚战。强化配合,在银企对接、深化改革、资产注入、债务置换、项目经营等方面,各级各部门分级负责、分级调度,各司其职、全力配合,形成“闭环效应”,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严守底线,对照隐性债务化解目标,压实债务化解主体责任,确保化债任务顺利完成、确保消除债务风险隐患、确保风险事件不发生。

各位代表,任重道远须策马,风正潮平好扬帆。新的一年,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紧跟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建议,知重负重、敢为善为,勠力同心、勇毅前行,奋力推动财政工作迈进新征程、开创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澧县贡献更为坚实的财政力量!

有关名词解释

财政预算口径:财政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上划中央收入以及上划省级收入的总和。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本级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具体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的地方所得部分,主要包括地方征收的增值税的37.5%、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28%、城镇土地使用税的70%、资源税的75%、环境保护税的70%、其他地方各税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该指标可以直接反映、比较各地本级财政收入的增长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各级政府对集中的预算收入(包括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按一定程序安排的支出。按照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体系,其类别分为“类”、“款”、“项”三个级次,各级次中的科目内容每年财政部均有调整。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均衡地区之间的财力差距,不指定资金具体用途,由接收转移支付的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结转下年使用支出:指上级财政部门下达较晚或其他原因本财政年度未能拨出而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的支出。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设置的储备性资金。

‎附件1:2023年澧县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2:2023年预算重要事项解释说明

附件3:2023年澧县“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

附件4:2022年度本地区及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说明

附件5:重要政策、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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