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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2022-12-05 10:05 信息来源:澧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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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绩效评价的方案》(澧财发[2022]25号)等文件规定,受澧县财政局的委托,常德智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2021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旅游业是战略性产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体系日趋完善,旅游业已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对于区域经济发展、劳动力就业、产业结构优化、环境与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为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努力把旅游产业培育成我县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澧县人民政府于2014年10月30日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意见》(澧政发[2014]10号),文件要求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提高。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旅游市场开发、旅游规划编制、重点旅游项目引导、旅游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兑现等。

 2021年县财政安排的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为15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为澧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以下简称澧县文旅广体局)。

2.项目立项依据

澧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意见》(澧政发[2014]10号)。

3.项目主要内容

 2021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景区建设引导,发展红色旅游、农耕文化旅游、乡村旅游建设,兰江闸外滩观光带启动,全域旅游智慧系统建设及维护,全域旅游环境整治及安全生产执法。

4.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计划情况

2021年3月15日,澧县文旅广体局召开局党组工作会议,对县级预算的2021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0万元制定了细化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支出方向

金额(万元)

旅游景区建设引导

城头山、华诚、大美、黄家套

24

乡村旅游建设

19个镇街重点乡村旅游点

25

奖励旅行社带外地旅行团游澧县

各网点

16

参加各级交流、旅游推介会

展位费

15

兰江闸外滩观光带启动

设计费等

10

全域旅游环境整治、执法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10

旅游形象推广平台维护

常德旅游品牌推广平台

10

发展红色旅游

彭山、王家厂、甘溪

8

农耕文化旅游

涔槐农耕

20

提升全域旅游示范水平

旅游协会

10

旅游智慧系统建设及维护

常德旅游品牌平台

2

合计


150

(2)项目实际实施情况

  2021年12月6日,澧县文旅广体局召开局党组会议,受疫情影响,年初计划的各旅行社网点带团游澧县项目、提升全域旅游示范水平项目予以取消。此外,新增了“十大小吃”、“十大特产”评选活动。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支出对象

金额(万元)

备注

旅游景区建设引导

华诚彭山景区、大美家园

25

华诚20万元、大美5万元

乡村旅游建设

6个镇共9个社区/村

17


参加各级交流、旅游推介会

湖南中创文化公司

8

航空旅游展展位费

兰江闸外滩观光带启动

常德天成设计公司、澧阳街道及澧浦街道财政所

24.66

设计费9.66万元,迁坟经费15万元

全域旅游环境整治、执法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15


旅游形象推广平台维护费

常德东正广告公司

6

10个电子屏

发展红色旅游

华诚彭山景区

20


农耕文化旅游

涔槐农耕博物馆

20


十大小吃、十大特产评选活动

获奖者奖金

10


旅游智慧系统建设及维护

澧县邮广传媒中心

4.301

手绘地图

合 计


 149.961


5.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21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实际到位150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际投入149.96万元,其中:旅游景点建设资金(包括景区建设、红色旅游、农耕旅游、乡村旅游)82万元,兰江闸外滩观光带设计费及迁坟款24.66万元,旅游执法经费15万元,“十大小吃”“十大特产”活动奖金10万元,旅游展展位费8万元,旅游推广平台维护费6万元,旅游手绘地图制作费4.3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结合澧县当地资源,以旅游业为优势主导产业,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和社会共同参与,通过旅游业带动澧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2021年度具体目标

(1)数量指标

全年计划完成10个子项目,各子项目的数量指标如下:

    ①旅游景区建设引导数:4处(城头山、华诚、大美、黄家套)。

②乡村旅游点建设对应的村/社区数量:9处(界湖村、杨家湾村、三观寺村、永固社区、鲁家冲村、万寿宫社区、孟家岗社区、东门村、田冲村)。

③参加文旅交流会或推介会次数:≥1次。

  ④开展全域旅游环境整治及安全生产执法次数:≥1次。

⑤兰江闸外滩观光带启动数:1项。

⑥旅游推广平台电子屏维护数:10个。

  ⑦发展红色旅游引导数:3处(华诚、王家厂暴动纪念碑、游端轩故居)。

⑧发展农耕旅游引导数:1处(涔槐农耕博物馆)。

⑨完成全域旅游智慧系统建设及推广数:3项(智慧地图、网上门票预约系统、客流量监测系统)。

  ⑩开展“十大特产”“十大小吃”评选活动:1次。

(2)质量指标

     ①引导资金投放有效率100%。

     ②旅游推广平台电子屏完好率100%。

 ③智慧系统(智慧地图、网上门票预约系统、客流量监测系统)运行完好率100%。

(3)时效指标

 ①在2021年度内完成旅游景区建设引导、发展红色旅游、农耕旅游、乡村旅游。

  ②在2021年度内完成兰江闸外滩观光带迁坟和景观设计。

 ③在2021年度内完成全域旅游智慧系统建设及旅游推广平台电子屏维护。 

  (4)成本指标

  ①旅游景区建设24万元。

②乡村旅游点建设25万元。

③参加各级交流、旅游推介会15万元。

④兰江闸外滩观光启动10万元。

⑤旅游推广平台电子屏维护10万元。

  ⑥发展红色旅游8万元。

  ⑦农耕文化旅游20万元。

⑧旅游智慧系统建设及维护2万元。  

⑨“十大特产”“十大小吃”评选活动10万元。

  ⑩全域旅游环境整治及安全生产执法10万元。

(5)经济效益指标:通过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推动旅游行业发展,提高饮食业、旅游业、园林、交通等相关行业收益,提高农民农产品收入,促进本县经济发展。

(6)社会效益指标:通过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推动全县旅游业健康发展,使本县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一定的满足;增加劳动力就业机会;提升县城文化面貌;加强文化交流、信息交流、感情交流。

(7)环境效益指标:通过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促进全县环境美化,对美化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自然景区和历史古迹、改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

(8)可持续影响指标:增强旅游行业持续发展。

(9)满意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所接受澧县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于2022年7月6日至7月27日进行了现场评价。执行的主要工作步骤为: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查阅项目前期决策资料、批复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根据立项文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编制《2021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和《调查问卷》;全面审查2021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对澧县文旅广体局的相关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测试;对全域旅游整体规划、环境整治及旅游执法情况进行了相关了解,对华诚彭山景区、涔槐农耕博物馆、大美绿色家园3个旅游景区、复兴镇界湖村等4个乡村旅游建设点进行了现场查看;对县内各景区及公共场所的旅游形象推广电子屏进行了实地检查;对主要景区的工作人员、景区游客及社会公众进行了问卷调查。本次绩效评价分别进行了实地问卷调查和网络调查,共收回有效调查问卷166份,其中纸质问卷81份,网络问卷85份。

经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并与澧县财政局、澧县文旅广体局沟通交流后,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80.9分,评价等级为“良”。得分明细如下:

(一)决策总分20分,实得16.5分,扣3.5分。扣分明细: 

1.绩效指标明确性扣2分。绩效指标不够清晰,扣1分;部分绩效指标与年初计划数不相对应,扣1分。

2.预算编制科学性扣1分。部分资金分配与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不符,扣0.5分;乡村旅游资金无项目规划,预算确定的预算支出与工作任务不匹配,扣0.5分。

3.资金分配合理性扣0.5分。乡村旅游资金分配太零散,扣0.5分。

(二)过程总分20分,实得13.5分,扣6.5分。扣分明细:

1.预算执行率扣4分。2021年预算执行率71.77%,扣4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扣1分。专项资金存在指标混用的情况,扣1分。

3.管理制度健全性扣0.5分。业务管理制度不够完整扣0.5分。

4.制度执行有效性扣1分。专项资金拨付后的监督管理不够,扣1分。

(三)产出总分30分,实得23.4分,扣6.6分。扣分明细:

1.产出数量扣1.6分。旅游景区建设引导2处未实施,扣0.5分;乡村旅游建设2处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扣0.4分;发展红色旅游2处未实施,扣0.7分。

2.产出质量扣0.2分。引导资金投放有效率扣0.2分。

3.产出时效扣0.8分。2处旅游景区建设项目、2处红色旅游项目未完成,扣0.8分。

4.产出成本扣4分。共有4个子项目成本超出预算,扣4分。

(四)效益总分30分,实得27.5分,扣2.5分。扣分明细:

1.经济效益扣0.5分。文化执法局的专项资金暂未使用,扣0.5分。

2.可持续性影响扣1分。兰江闸外滩观光带项目未产生可持续影响,扣1分。

3.社会公众满意度扣1分。问卷调查的综合满意率为89.24%,扣1分。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附件3。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

澧县人民政府于2014年10月30日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意见》(澧政发[2014]10号),文件要求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提高。县财政据此安排2021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0万元,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该项目资金规定的用途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旅游市场开发、旅游规划编制、重点旅游项目引导、旅游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兑现等,被评价单位绩效目标设置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项目有具体的绩效指标,但指标设置不够清晰,绩效指标明确性不够。

3.资金投入

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属于连续性项目,近几年的预算额度均为150万元。澧县文旅广体局以召开局党组会议的方式确定资金分配方案,但预算旅游执法资金与立项文件规定的支出内容不符,部分项目无具体项目规划,资金分配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不相适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项目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实际到位1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2021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到位150万元,截止2021年底实际使用专项资金107.66万元,预算执行率71.77%。

(3)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根据资金分配方案和局党组会议的调整情况拨付,资金拨付程序合规、审批手续完善。但项目存在预算指标混用的情况。

2.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强项目质量管理,澧县文旅广体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但业务管理制度不够完整。

(2)制度执行有效性

根据澧县文旅广体局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各项开支必须先报告后实施,先由局长审核,再由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5000元以上的重大财务支出项目坚持由班子成员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实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交接。每一笔项目支出均由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项目支出审批手续完备,大部分项目资金以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拨付到镇街财政所,实行双向监督。但是部分项目未进行后续监督管理,相关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

(3)组织实施程序

①旅游景区建设引导项目:华诚彭山景区为我县4A级旅游景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景区建设的材料款、工程款等。大美家园景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沿湖亲水旅游步道工程,目前已完成了路基开挖平整、坡面除杂、坡面整形等前期工程。

②乡村旅游点建设项目:澧县文旅广体局向6个镇共9个村/社区拨付了旅游产业发展资金。各村/社区未提供项目的具体规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③参加各级交流、旅游推介会项目:澧县文旅广体局2021年7月16日-18日参加了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在长沙国际会展中心组织举办的“2021湖南(国际)通用航空旅游峰会暨通用航空旅游展”,在展会上布置了一个40平方米的展区,以图文、视频、人员介绍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了澧县全域旅游的相关情况,对澧县全域旅游起到了很好的推广作用。

④兰江闸外滩观光带启动项目:我县原计划在兰江闸外滩筹建澧县外滩旅游公园,故澧县文旅广体局委托常德市天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承担澧县外滩旅游公园景观设计工作,合同总金额为24.16万元,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了第一期费用9.66万元。此外,该项目共发生迁坟费用15万元,其中支付澧阳街道澹阳社区5万元,支付澧浦街道襄阳社区10万元。因澧县外滩旅游公园项目中断,景观设计合同已终止,设计方未提交任何成果。

⑤全域旅游环境整治、执法项目: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职能是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整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服务、不合理低价游、强制购物、以市场营销为目的组织旅游活动等。该单位未对旅游执法制定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日常工作为不定期对旅行社、景区进行巡查,对旅游方面的违规行为进行口头警告,但未进行台账登记。通过该单位提供的相关图片资料,2021年对县内的各旅行社、餐饮企业等进行了巡查。

⑥旅游推广平台电子屏维护项目:澧县文化旅游品牌推广平台是澧县文化旅游的综合宣传载体,平台现有位于澧县机关单位(县委,政府,人大)、公共场所(瑞高酒店,桃花滩宾馆,汽车总站,旅游协会集散中心)、旅游景区大厅(彭山景区,城头山景区、黄家套景区)的双屏媒体10台,具有视频、图片、文字等信息的播放功能。澧县文旅广体局委托常德市东正广告有限公司对上述10台媒体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根据电子屏维护的相关记录,受托方定期对上述设备进行了维护与保养,并按要求对宣传内容进行了更新。最近一期的更新内容为“毕业季·彭山景区送福利”、“防养老诈骗宣传·旅游防诈骗防范指南”等。

⑦发展红色旅游项目:华诚彭山景区全力打造以贺龙为核心的红色文化旅游片区,建设有彭山红色历史陈列馆、兰江红色史实厅、思王祠军事会议遗址馆、党建会议厅、红军渡口等红色文化教育基地。澧县文旅广体局根据华诚彭山景区的资金申请报告,分配其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万元。华诚彭山景区作为我县的4A级景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每年接待了大量的工会活动、党建活动以及各方游客。

⑧农耕文化旅游项目:为传承和弘扬澧水流域农耕文化,常德涔槐农耕公司收集了8000多件农耕农具,筹划开办农耕文化博物馆。经县委县政府的相关领导审批,澧县文旅广体局分配其旅游产业发展资金2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藏品的维护与保养。

⑨“十大特产”“十大小吃”评选活动项目:为扩大澧县全域旅游知名度,澧县全域旅游协会于2021年9月28日在澧县和庄休闲度假庄园举办了首届澧县“十大特产”“十大小吃”评选活动。经组委会现场评选,并由澧县公证处全程监督,评选出澧县老村子庄园有限公司的紫米、澧县华诚彭山景区的黄精茶等十大特产;评选出大美绿色家园的蟹甲一方、澧县黄光头食品厂的小蒜米等十大小吃。每个获奖项目获得奖金5000元。

⑩旅游智慧系统建设及维护项目:澧县文旅广体局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委托澧县邮广传媒中心制作手机智慧版和纸张印刷版两种形式的全域旅游手绘地图。根据现场查看情况,受托方已提交手机智慧版和纸张印刷版的手绘地图。全域旅游手绘地图以手绘形式配以巧妙心思,通过GPS定位进行自动语音讲解,为游客创造轻松的旅游氛围,打造全新的智慧旅游体验。此外,督促城头山景区、华诚彭山景区完善了网上门票预约系统和客流量监测系统。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该项目本年计划的10个子项目的完成情况如下:

    ①完成旅游景区建设引导数:2处(华诚彭山景区、大美绿色家园),目标未完成。

②乡村旅游点建设对应的村/社区数量:现场抽查的4个项目点中,永固社区和界湖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目标未完成。

③参加交流会或推介会次数:参加航空旅游展1次,目标完成。

  ④开展全域旅游环境整治及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次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了相关的图片资料,目标视同完成。

⑤完成兰江闸外滩观光带启动数:1项,目标完成。

⑥旅游推广平台电子屏维护数:10个,目标完成。

  ⑦发展红色旅游引导数:1处(华诚彭山景区),目标未完成。

⑧发展农耕旅游引导数:1处(涔槐农耕博物馆),目标完成。

⑨完成全域旅游智慧系统建设及推广数:3项(智慧地图,网上门票预约系统,客流量监测系统),目标完成。

  ⑩开展“十大特产”“十大小吃”评选活动:1次,目标完成。

  2.产出质量

  ①引导资金投放有效率:现场查看时,兰江闸外滩观光带项目已中断,目标未完成。

    ②旅游推广平台电子屏完好率:现场查看时电子屏运行良好,内容更新及时,目标完成。

③智慧系统(智慧地图,网上门票预约系统,客流量监测系统)运行完好率:相关项目运行良好,目标完成。

  3.产出时效

  ①旅游景区建设引导、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2021年2处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城头山、黄家套)、2处红色旅游项目(王家厂暴动纪念碑、游端轩故居),目标未完成。

  ②在2021年度内完成了兰江闸外滩观光带迁坟和景观设计,目标完成。

  ③在2021年度内完成了全域旅游智慧系统建设及旅游推广平台电子屏维护,目标完成。 

  4.产出成本

  ①旅游景区建设计划成本24万元,实际投入25万元,成本节约率-4.17%,目标未完成。

②乡村旅游点建设计划成本25万元,实际投入17万元,成本节约率32%,目标完成。

③参加各级交流、旅游推介会计划成本15万元,实际投入8万元,成本节约率46.67%,目标完成。

④兰江闸外滩观光启动计划成本10万元,实际投入24.66万元,成本节约率-146.6%,目标未完成。

⑤旅游推广平台电子屏维护计划成本10万元,实际投入6万元,成本节约率40%,目标完成。

  ⑥发展红色旅游计划成本8万元,实际投入20万元,成本节约率-150%,目标未完成。

  ⑦农耕文化旅游计划成本20万元,实际投入20万元,目标完成。

⑧旅游智慧系统建设及维护计划成本2万元,实际投入4.30万元,成本节约率-115.05%,目标未完成。  

⑨“十大特产”“十大小吃”评选活动计划成本10万元,实际投入10万元,目标完成。

  ⑩全域旅游环境整治及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成本10万元,实际投入15万元,成本节约率-50%,目标未完成。

(四)项目效益

1.经济效益

通过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推动了我县旅游行业发展,提高了饮食业、旅游业、园林、交通等相关行业收益,提高了农民农产品收入,促进了本县经济发展。但拨付给文化执法局的旅游执法资金未使用,部分专项资金未产生经济效益。目标未完成。

2.社会效益

通过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推动了全县旅游业健康发展,使本县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了一定的满足;增加了劳动力就业机会;提升了县城文化面貌;加强了文化交流、信息交流、感情交流。目标完成。

3.环境效益

通过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促进了全县环境美化,对保护自然景区和历史古迹、对改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目标完成。

4.可持续影响

通过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加快推进了旅游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增强了旅游行业的持续发展。但兰江闸外滩观光带项目已中断,投入的专项资金未产生可持续性影响。目标未完成。

5.社会公众满意度

根据问卷调查统计结果,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为89.24%。目标未完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按澧县人民政府《澧政发(2014)10号》文件要求设立,属连续性项目。项目扶持范围和内容较为广泛,项目实施中涉及建设主体较多,有较大的管理难度。澧县文旅广体局以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意见》确定发展重点,年初召开了全体党组成员工作会议,根据我县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确立了当年项目的执行内容,对2021年旅游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进行了细化,并加强了对旅游业新兴业态的支持力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

项目单位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中,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均不够清晰。例如:数量指标中旅游景区建设引导数、发展红色旅游景点数均为3处,但未说明具体是哪些景点;质量指标设置为工作质量达标率100%、社会效益指标的指标值设置为创建太笼统,无法衡量。数量指标及成本指标与年初细化方案存在差异,绩效指标与计划数不对应,例如:年初细化方案中旅游景区建设引导数为4处,分配资金24万元,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旅游景区建设引导数为3处,明细金额为30万元;年初细化方案中乡村旅游点建设分配资金25万元,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为57万元。

2.预算编制欠科学,资金分配不合理

分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旅游环境整治及安全生产执法经费,与立项文件规定的支出内容不符,预算编制欠科学;乡村旅游点建设无项目规划或计划,预算投资额与工作任务不匹配;乡村旅游点建设资金分配太零散,作用不明显。

3.资金使用及管理欠规范

(1)预算执行率低

本项目年初预算为150万元,2021年项目实际支出107.66万元,占年初预算金额的71.77%,预算执行率较低。

(2)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

①乡村旅游点的项目资金中有13万元2022年1月10日才下达给各镇、街道财政所。

②旅游环境整治及安全生产执法资金15万元2022年3月17日才上线至文化旅游执法局。

③“十大特产”“十大小吃”评选活动于2021年9月28日举行,奖金10万元2022年1月24日才支付给各获奖者。

(3)项目资金存在相互调剂情况

本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指标上线日期为2021年11月22日,上线时间较晚,导致项目实际拨付资金时,使用了其他资金预算指标。上线的150万元预算指标中,2021年使用30000.00元,2022年使用1378677.14元,剩余指标91322.86元已追减。2022年指标使用1378677.14元,其中:用于旅游产业发展项目25万元(旅游执法15万元、“十大特产”“十大小吃”获奖奖金10万元),用于澧县文旅广体局工会经费、工作餐、新博物馆建设前期工作经费等其他支出1128677.14元。

4.项目管理不到位

澧县文旅广体局未对本项目制定专门的实施细则、监督验收制度等,相关业务管理制度不完整。项目实施过程中,澧县文旅广体局未按照《澧县文旅广体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专项资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乡村旅游点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基本不了解。

5.项目产出不达标

(1)部分项目未实施

旅游景区建设计划引导4处,实际只完成了2处(华诚彭山景区、大美家园),2处(城头山景区和黄家套)未实施;乡村旅游点建设计划完成9处,现场抽查时发现2处(永固村和界湖村)用于基础建设;发展红色旅游计划引导3处,实际完成1处(华诚彭山景区),2处(王家厂暴动纪念碑、游端轩故居)未实施。

(2)产出质量不达标

兰江闸外滩公园项目已中断,专项资金投入未产生引导效应,项目完成质量不达标。

(3)产出时效不达标

城头山和黄家套的景区建设、王家厂暴动纪念碑、游端轩故居的红色旅游引导均未实施,相应的完成及时性也不达标。

(4)产出成本超计划

实际实施的10个子项目中,有5个子项目的实际投入超过了计划金额,其中红色旅游的成本节约率为-150%;兰江闸外滩启动的成本节约率为-146.60%。

6.整体效益待提升

(1)经现场抽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文化执法局的专项资金未使用,专项资金计15万元未产生经济效益。

(2)兰江闸外滩观光带项目已中断,使用的24.66万元专项资金未产生可持续影响。

  (3)通过对社会公众的问卷调查,部分居民不知道当地是否有乡村旅游景点,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不够,社会公众对该项目的综合满意率为89.24%,社会公众满意度待提高。

(三)原因分析

绩效管理意识不够;资金安排项目过多、过散,难以发挥引导作用;部分项目安排资金时未充分考虑可行性,主管单位对项目的实施缺乏有效的监管督导,导致专项资金使用效果不明显。

六、有关建议 

(一)精准编制绩效目标

建议澧县文旅广体局根据资金细化方案,设置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和指标值,项目内容有调整时应履行绩效目标调整手续。

(二)科学编制项目预算

建议澧县文旅广体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子项目,合理预计资金使用额度,科学编制项目预算,确保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建议制定有针对性的扶持方式,加大重点领域的资金投入。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建议严格按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对项目进行管理,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并对资金的后续使用进行跟踪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四)加强项目组织管理

建议澧县文旅广体局依托现有的工作基础和经验,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进一步强化对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项目,出现重大变更或实际与预期不符时,及时向澧县文旅广体局汇报。

(五)提升项目产出效益

1.收回未使用的项目资金。建议将绩效评价日尚未使用的旅游执法经费15万元收回。

2.合理控制项目数量。从绩效评价的结果来看,全面撒网的专项资金对于旅游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引导作用,但效益不明显。建议控制项目点数量,突出重点,扶优扶强,提升支持项目质量,保证资金产出效益。

七、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本项目评价结果为“良”,建议继续支持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后年度预算实行零基预算管理,优化专项资金支出结构,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绩效评价指标

     收支明细表

     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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