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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5-09-18 10:22 信息来源:澧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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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规范性文件,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包括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跨区域及其它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省、市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本县质量奖励制度;负责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配合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机动车安全检验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验、核查处置、风险调查、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质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依法管理、指导全县农业、工业、服务业及其他领域标准化、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管理辖区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机构资质资格及其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中介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十六)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十八)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九)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

(二十)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配合上级部门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上级部门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制度;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相关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一)制定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有关信息;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二十二)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制股、监察室、信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监督管理股、特殊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应急管理股)、质量标准化股、计量认证股、知识产权广告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下设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澧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澧县市场监管综合事务中心。派出19个基层所。分别为:澧阳所、澧西所、澧浦所、澧澹所、澧南所、城头山所、涔南所、小渡口所、官垸所、如东所、梦溪所、复兴厂所、盐井所、大堰当所、王家厂所、金罗所、火连坡所、甘溪所、码头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决算单位构成即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4年度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4798.19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284.41万元,减少5.6%。支出总计4798.19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284.41万元,减少5.6%。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加导致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及公用经费厉行节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4798.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82.05万元,占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6.14万元,占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479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4.11万元,占82%;项目支出864.08万元,占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82.0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300.55万元,下降5.9%。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782.0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300.55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加导致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80.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2.55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加导致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80.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21.17万元,占82.03%;科学技术支出8.45万元,占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89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149.43万元,占3.13%;农林水支出15.57万元,占0.33%;住房保障支出234.39万元,占4.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2万元,占0.06%;其他支出114.44万元,占2.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44.7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78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非部门预算安排食品安全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追加了相关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263.84万元,支出决算为302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487.74万元,支出决算为52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年中追加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向上争取的该笔资金全部用于企业标准化建设专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2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年中追加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精神,原计划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暂停,导致年中预算调整。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追加了相关工作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年中追加资金。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追加了相关工作经费。

1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追加了相关工作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12.52万元,支出决算为31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1.37万元,支出决算为2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7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追加了相关工作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40.85万元,支出决算为14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57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追加了相关工作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34.39万元,支出决算为23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2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追加了相关工作经费。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44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追加了相关工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17.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85.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9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代缴社会保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32.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0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9万元,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完成预算的76.52%,与上年相比减少9.23万元,减少14.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相关文件精神。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相关文件精神.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由于上年支出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决算数等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精神。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4.7%;与上年相比减少6万元,降低15.2%。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决算数与上年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精神。本单位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33.6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保险及过路桥费用支出支出,完成预算的74.7%,与上年相比减少6万元,减少1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精神;决算数比上年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精神。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预算的80%,与上年相比减少3.24万元,减少1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精神,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精神。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111个、来宾1981人次,主要是省市局来我局开展各项工作督导检查及其他区县市局来我局开展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追加了相关工作经费。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45万元,比上年度决算数减少145.98万元,减少25.2%。主要原因是:今年在职人员减少,同时根据要求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精神。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开支4.77万元,用于召开全县市场监管会议、食品安全现场会议、知识产权强市会议,人数约460人,内容为我局食品、知识产权、市场监管等工作开展;培训费开支3.09万元,用于开展食品安全、计量检定、新公务员培训,人数约60人,内容为业务工作培训、干部外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我单位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2.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度绩效评价资料详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市场主体管理: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市场秩序执法: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质量基础: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顾专项工作支出。

药品事务:反映用于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医疗器械事务:反映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质量安全监管: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食品安全监管:反映食品全全监管。

 

第五部分 附件  

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整体绩效评价报告.pdf

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项目绩效自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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