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关于公开征求《澧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澧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牵头起草了《澧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现就《澧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6日止,共7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内容
《澧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三、意见反馈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可通过以下途径:
1.电子邮件:2375678237@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2.书面信函: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澧县澧阳街道群玉社区中原街16号澧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综合股(邮编:415500),信封上请注明“征求意见反馈”。
3.传真:请将意见传真至:0736-3230822。
请反馈意见时尽量留下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对于收到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在修订完善时参考吸纳。
衷心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澧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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