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关于对澧县原闸口克清石煤矿历史遗留场地综合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规程》湘环发(〔2021〕48号)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单位现对澧县原闸口克清石煤矿历史遗留场地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
1.澧县原闸口克清石煤矿历史遗留场地综合治理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信息公示.docx
2.澧县原闸口克清石煤矿历史遗留场地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效果评估专家组综合评审意见信息公示.pdf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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