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定,拟订本县房产管理的办法措施和房地产业与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三)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主要参与制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开发利用方案;根据国家房地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开发利用的具体条件。
(四)承担全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的责任。
(五)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和县城区旧城改造。
(六)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管理。
(七)负责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测绘等中介服务市场的管理,负责房屋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八)承担指导全县物业管理的责任。
(九)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拟订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指导、监督全县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大力推进全县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内设股室18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股、法制股、监察室、行政审批办公室、信息中心、规划建设股、运营保障股、安置办证股,物业管理股,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房地产执法监察大队,国有公房管理股、白蚁防治股、租赁股,王家厂房管所及大堰垱房管所。单位人员编制数为112人,2020年末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12人,退休人员108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一个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0128.21万元(含结转结余)。与上年相比,减少490.23万元,减少1.21%,主要是因为政府专项债券安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3169.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69.4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29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8.5万元,占6%;项目支出24716.46万元,占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128.21万元(含结转结余)。与上年相比,减少490.23万元,减少1.21%,主要是因为政府专项债券安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98.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14%,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11.69万元,增长35.95%,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列支的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增加、县级增加疫情期间购房财政补贴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98.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71万元,占0.25%;卫生健康(类)支出19.96万元,占0.09%;城乡社区(类)支出235.43万元,占1.0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112.59万元,占5.15%;住房保障(类)支出19168.46万元,占88.75%;其他(类)支出1008.48万元,占4.6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74.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59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6.2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4.33万元,支出决算为5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自收自支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由单位自行承担,在实际支付时使用其他科目资金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5.09万元,支出决算为1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自收自支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由单位自行承担,在实际支付时使用其他科目资金缴费。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4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房交会工作经费以及购房契税财政补助资金。
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计入其他功能科目。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2.5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疫情期间支持房企产企业复工复产购房财政补助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33.9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5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5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追加拆迁补偿款、上级追加保障性安居工程基建资金以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85.75万元,支出决算为4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自收自支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自行承担,在实际支付时使用其他科目资金缴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28.98万元,支出决算为320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资金。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8.4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微调、年终追加绩效综治等奖励资金、非税超收、配售安置房补差资金、公租房租金以及商品房异地配建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6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抚恤费等;公用经费2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3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16.54万元,完成预算的53.3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较好的落实了上级的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与上年相比减少1.2万元,减少32.4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较好的落实了上级的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14.04万元,完成预算的66.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较好的落实了上级的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万元,占15.1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04万元,占84.8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8个、来宾283人次,主要是接待周边县市住保中心住房保障专项工作学习交流、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4万元,主要是公务车辆加油、维修、过路过桥等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3.30万元;支出469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696.3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326.9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不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按照决算表机关运行经费的统计口径,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0万元。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年初预算会议费1.5万元,实际开支会议费0.92万元,用于召开澧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改造指挥部会议,人数40人,内容为召开澧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改造指挥部第一次会议,总结前段工作,对下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年初预算培训费1.5万元,实际开支培训费0万元;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7%。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及县财政澧财发〔2021〕39号文件要求,本单位对白蚁防治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对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并出具了自评报告。
(二)绩效目标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项目4个涉及征收对象1045户;完成城市棚户区改建、扩建、翻建项目4个涉及居户800户;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9个涉及居户3412户;发放租赁补贴2200户;完成非税收入390万元;完成对全县60个物业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完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1000本;完成白蚁预防工程10处,预防面积80万平方米;完成白蚁灭治工程30处,灭治面积1万平方米;编制月刊《澧县房地产市场情况》12期;来信来访100%回复率。进一步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及运营管理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征收工作程序,做到政策规范、程序合法、阳光操作,公平公正促征收;无偿为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实施白蚁预防;无偿配合公安、综治部门发放房屋租赁许可证;加强国有直管公房管理,保障居民人身财产安全;提高房地产市场管理监管力度,提高服务水平,稳定消费市场;加大维修专项资金归集使用管理力度,保障小区居民合法权益;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搞好政策宣传,落实优惠政策到位;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确保综治安全和信访稳定。为提高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民交通环境和居住环境贡献力量。
白蚁防治专项绩效目标:完成白蚁预防工程10处,预防面积80万平方米;完成白蚁灭治工程30处,灭治面积1万平方米;按白蚁防治技术实施白蚁预防、灭治,能有效挽救经济损失,不收取任何费用;使用高效低毒药品,全面减少、降低白蚁危害,切实保证国家和老百姓的财产安全。
(三)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五、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人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六、老旧小区改造: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3: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度白蚁防治专项资金绩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