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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澧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1-07-31 08:20 信息来源:澧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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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澧县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澧县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负责对县政府合同订立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县政府重大合同订立之前的合法性审查。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设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澧县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工作局、规范性文件管理与合同审查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复议应诉股、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装备财务保障股、政工室。2020年共有政法编制82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在职81人。

其他事项:

澧县司法局管理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县依法行政指导服务中心,各个派驻镇、街道司法所:各个派驻镇、街道司法所人员经费列入派驻镇、街道政府预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澧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澧县司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179.19万元(含结转结余)。与上年相比,增加199.02万元,增长20.3%,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2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8.7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2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25万元,占54.89%;项目支出461.33万元,占45.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79.19万元(含结转结余)。与上年相比,增加199.02万元,增长20.3%,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22.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3.68万元,增长23.36%,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及“智慧矫正”建设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22.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92万元,占4.69%;公共安全支出906.07万元,占8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7万元,占3.23%;卫生健康支出10.72万元,占1.05%;住房保障支出24.8万元,占2.4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0.4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2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0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5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求,年中追加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3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求,年中追加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2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求,年中追加经费。

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250.07万元,支出决算为41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经费调整及预算追加。

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7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进一步细化,科目调整。 

6、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经费。

7、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法治广场等建设资金。

8、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制建设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6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经费。

9、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信息化建设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6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智慧矫正”建设经费年中追加。

10、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

年初预算为467.6万元,支出决算为190.2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0.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进一步细化,科目调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30.39万元,支出决算为3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调整。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  

年初预算为9.61万元,支出决算为1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年初预算为22.79万元,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1.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9.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3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作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21.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6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78.7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70.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厉行节约;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控制费用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万元,占65.3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万元,占34.6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10个、来宾1980人次,主要是工作交流、参加会议及培训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主要是公务车油费、维修保养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3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循上级指示,继续贯彻厉行节约的精神。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年初预算会议费0.5万元,开支会议费9万元,用于召开司法行政会议、“七五”普法迎检会议,人数180人,内容为全年司法行政工作、迎检相关工作要求等;年初预算培训费1万元,开支培训费3.8万元,用于开展科级干部培训费,人数90人,内容为党校举办的科级干部培训。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9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86%。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精准发力,务求实效,不断提高法治建设亮度。围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创建目标,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县,高质量迎接全省法治政府创建第三方评估专家组实地评估。召开中共澧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严格落实《澧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重点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理念,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案件56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居全市前列。疫情期间,行政负责人网上出庭,及时回应群众合法诉求。狠抓行政执法“四项制度”落实,组织全县120名行政执法骨干集中培训,邀请省、市两级专家领导现场授课。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报备率和合格率均为100%。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查县政府具体行政行为48件。当好县政府法律参谋,参加县政府各类会议61次,参与县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谈判6次。为澧县的高质量发展筑牢了“法律屏障”。

2、稳步推进、奋力进取,不断强化普法宣传广度。筹备并组织召开澧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邀请省委宣传部教授在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上讲授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要内容。我们圆满完成140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高标准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将民间传承技艺元素澧州大鼓融入普法活动,结合线上与线下,传统与文化,不断拓宽《社区矫正法》《民法典》等系列普法立体式宣传阵地,效果显著。围绕法律“六进”活动,我们深入基层开展“元旦春节送法下乡”“五月农村法治宣传月”“九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宪法宣传日”等重大法治宣传活动,期间发放宣传单、法律读本等共计8万余册,解答群众咨询870余人次。我们还积极响应“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工作要求,印制发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简明读本》等各类法律宣传手册近5万份。

3、靶向施策、攻坚克难,不断增强基层治理力度。全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00余人,作为全省“智慧矫正”试点单位,年初,我们认真抓好“智慧矫正”系统建设。建成由一体化大平台、远程监控、远程视频会议(教育培训)、无感签到四个子系统组成的“智慧矫正”系统,配有100余台各类智能终端,形成以县社区矫正中心为核心,覆盖19个司法所,上下联通的“智慧矫正”网络,并于年底顺利通过省司法厅验收。全县社区矫正通过“人、技、网、智”四位一体监管模式的运用,确保了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漏管。我们以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为目标,逐步完善大调解多元化解模式,进一步打造“枫桥经验”澧县版。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矛盾纠纷4722件,调解成功率为99.15%,涉及金额达2976万元。充分发挥“和宁”调解中心职能作用,着力化解重大矛盾纠纷25件,涉法涉诉案件22件,涉及金额200多万元,指导各行业调委会调处医疗纠纷、道路交通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190起,涉及金额314万元。在基层建立“和事佬”工作室3个,码头铺镇“德松”调解工作室调解员高德松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4、围绕中心、坚守初心,不断增添服务为民温度。我们以公共法律服务四级平台为依托,发挥3250148法律服务热线、如法网、实体平台的互补互促作用,让法律服务成为人民群众贴身暖心、时刻在线的“法律名片”。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2件,接待法律咨询900余人次,提供法律帮助749人次,参与办理认罪认罚案件543件,完成司法鉴定125件。我们积极落实“放管服”要求,努力实现公证服务“一次进门一次办”,全年共办理公证案件1316件,为困难群体相关公证事项提供援助,减免公证费用累计5万余元。疫情期间,现场为运达置业公司办理不可抗力事实公证,受到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我们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进企业,在县高新区专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企业提供“家门口”法律服务,组织坐班律师深入重点企业,开展法律宣传12次,法律知识讲座5次,提供法律咨询59次,解答法律难题21件。我们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积极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采取与市司法局上下联动、同县人大监察司法委横向配合等方式,加大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力度,对全县33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案卷评查2次。开设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热线,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执法问题。我们及时出台《澧县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具体措施》,大力倡导办事不求人的良好风气,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5、完善机制、培优育才,不断拓宽队伍建设宽度。我们建立青年干部“管理人才”和“业务人才”的双培机制,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整体综合素能。组织参加省司法厅远程业务培训158人·次,县级干部培训班3人。为18名青年干部在时间、精力和学习上开“后门”,确保全心全意备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全系统人员岗位业务知识及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及考试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在全局掀起了学法律、熟业务、比技能的热潮。我们将政治思想过硬和工作实绩突出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树立选用人才的鲜明导向,从青年干部中新提拔二层机构负责人9人,新招录人员5人,接收实习生10人,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和重要岗位锻炼。我们积极开展典型选树活动,把目光投向基层,聚集一线,不断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调解为民好榜样肖俊、国庆维稳先进典型谭伟红两名同志分别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

6、凝心聚力,积极作为,不断提高新年起步加速度。2021年的前4个月,我们聚焦主题主线、强化思想引领,各项工作成效凸显。一是突出三大重点。我们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迅速成立局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以及五个专班,形成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确保教育整顿各个环节扎实有序推进,学习教育成果正向服务为民效果加速转化。我们强化政治引领,围绕 “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第一时间召开动员会,组织专家授课、一把手讲课、祭奠英烈活动等,深化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对党史学习教育的认识和理解。我们增强政治意识,积极接受县委巡察工作。把接受巡察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检验工作成效、提高自我修养的机会,圆满完成了被巡察任务。二是推进两项工作。我们强力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共接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28件,已结案12件。参加县政府项目招商会审、服务定价会审等各类协调会19次。开展规范性文件、合同、政府常务会上会议题等各类法律审查累计98次,提出审查意见15条。联合相关单位开展送法下乡系列主题宣传活动12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为群众解答咨询60余次。我们强力推进社会治理。坚持矛盾纠纷“周排查、月分析”制度,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586次,共调解矛盾纠纷1636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达1016.11万元。继续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防控力度,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64人,调查评估40人,训诫11人,警告1人,无违纪违法再犯罪人员。三是优化一项服务。我们紧紧围绕“为民办实事”积极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拓展服务范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8件,提供法律咨询195人次。深入基层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5场次,为两家重点企业从事法治体检活动,办理公证案件数476件。

(2)绩效目标

2020年整体绩效目标:保证司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社会稳定。

(3)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五、司法:反映司法行政事务支出。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澧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附件2: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3:2020年度普法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4:2020年度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全覆盖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5:2020年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6:2020年度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7:2020年度法制政府建设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8:2020年度法制培训和执法证考试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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